運將「路邊暫停一下」 輕易騙走乘客40萬勞力士

▲▼勞力士。(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北市郭姓計程車司機載黃姓客人,得知乘客勞力士手錶想維修,竟誆騙認識維修人員,不僅收15000元還將手錶拿走。(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這樣也能騙!郭姓男子前年駕駛計程車於北市士林區華榮市場一帶,搭載黃姓客人,沿途閒聊過程中得知黃男的勞力士手錶壞了想修,心生歹念,聲稱認識師傅可以用15000元修好,黃男不假思索將手錶、費用給郭,事後黃男想拿回手錶、索討維修單據都被拒絕。士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郭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2年8月間,郭男駕駛計程車搭載黃姓男乘客返回其住家,黃男在路途中透露「我勞力士手錶壞掉想修」,郭男得知黃男的手錶是價值40萬的勞力士手錶(蠔式恆動型),語氣自然地向乘客說:「我有認識師傅可以用1萬5000元幫忙維修」,黃聽了將手錶、維修費交給郭。

狡詐的郭男為取信黃男,先駕駛車輛到寶島鐘錶士林店前停靠,向黃佯稱要將手錶拿進去維修,黃在車上等,心裡滿是期待愛錶能順利維修好。事後他不斷向郭催討維修單據,郭卻以各種理由及藉口推諉,黃此時驚覺受騙,立刻跑去報警。

偵查時,郭男無辜說:「我是真的把手錶拿給叫小黑的朋友幫忙修」強調自己沒有詐欺的犯行,黃男則為了舉證勞力士是他所有,還提供他配戴勞力士照片以及錶的相關文件給檢察官。檢方根據被害人指述、監視器翻拍照片等,依詐欺取財罪將郭姓男子起訴。

案子進法院後,郭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不思正途,竟因貪圖己利即詐騙黃姓乘客,欠缺尊重他人觀念,所為實非足取,併兼衡他犯後坦承犯行並與乘客達成調解,但並未依調解條件履行,依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至於犯罪所得15000元、手錶均屬其犯罪所得,未扣案,依法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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