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纏人夫10年…幼教師「床戰180次」喊:期待換新身分證!下場G了

性感,挑逗,火辣,做愛,慾望,激戰(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幼教師床戰人夫180多次,遭正宮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幼教老師與人夫偷情10年,兩人還多度發生性行為,小三示愛願意做小的,期待人夫換新身分證的一天。正宮發現後怒不可遏,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法院判小三應賠償正宮15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小三明知道丈夫是已婚人士,竟仍於2010年起多次與丈夫相約摩鐵、雙方家中發生性行為,甚至還曾提到願意「做小的」、「不要名分沒關係」等話。2021年4月間她意外發現2人姦情,大受打擊,提出小三所寫的6份書信作為證據,決定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

人夫在法院審理時證稱,從2011年開始與小三發生性行為,2021年4月21日被太太發現,之後才斷絕來往,另外,因為他每星期都會去果園看花草,小三便將字條用塑膠袋包著,以固定瓶子裝花草做記號,再將文件放到他的果園,若他知道有新的紙條,就會拿出來看,同時他坦承與小三發生180多次性行為。

針對指控,擔任保險業務員及幼教老師的小三辯稱,正宮沒辦法舉證她曾與人夫發生性行為,至於人夫的證詞,是基於夫妻關係,配合迴護正宮都在情理之中,2 人到庭作證前也有很充足的時間可以演練、套好說詞,否認與人夫發生性行為。

法院勘驗相關證詞,以及小三所寫的書信內容發現,書信中小三曾稱,願意做人夫的老婆照顧他一輩子,感謝人夫疼愛10年,期待他有一天換新身分證告知離婚。法院不採信小三的說詞,判她應賠償正宮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