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中壢分局!警方違法誘捕害少女遭性侵 時力:別再放任害群之馬

▲▼12歲小六女童遭到27歲滑雪男教練帶到旅館性侵得逞。(示意圖/CFP)

▲小蘋答應配合警方辦案,卻在警方的監控下遭到張男性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桃園市13歲少女小蘋(化名)配合中壢警方充當誘餌,卻在警方的監控下,遭張姓男子性侵得逞,消息傳開後掀起各界熱議。對此,時代力量21日批評,中壢分局近年違法執勤的劣跡連連,每每空口檢討卻一再出事,事件一次比一次更令人憤怒,上級督導單位應出來面對整飭,勿再放任害群之馬。

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表示, 13 歲少女參與警方誘捕卻慘遭性侵,最大的錯誤在於中壢分局從頭到尾都是違法誘捕,不僅未依規定報請檢察官指揮,竟讓未成年者擔任誘餌,最後更在監控不力下,讓歹徒性侵得逞。

余佳蒨直言,更離譜的是,這起2020 年就發生的事件,要等到被起訴書揭露而引發民意怒火後,中壢分局才打算要開始「了解過程,釐清責任」,敷衍態度令人髪指。

余佳蒨指出,這並非中壢分局近年來首次違法執勤,2021 年因違法盤查而衍生的「大外割」事件,以及 2023 年報復性暴打「超商浩克」事件,加上 2020 的違法誘捕,顯見問題並非出在個別警員身上,而是中壢分局缺乏法治觀念,僅會督促基層追求績效讓長官升遷,從未落實他們口中的檢討。

余佳蒨強調,警察執勤是為了保護人民,而非追求讓長官仕途順遂的績效。這次的事件是百分之百的違法執勤,如果中壢分局已失去檢討能力,除了應咎責分局長、所長、偵查隊長等長官,上級督導單位也應出面說明,如何整飭分局亂象,強化法治教育和落實偵查程序,別再讓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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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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