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孫多處瘀青!阿公踢爆托嬰中心施虐 監視器拍下保母拽嬰強灌奶

記者林悅、莊智勝/台南報導

台南市傳出虐嬰案!市議員尤榮智總質詢指出,官田有一名阿公向他陳情,孫子疑似在婦產科托嬰中心遭虐,寶寶臀部、臉部有多處瘀青,因此他特別出面替寶寶討公道,請市府團隊公正處理。對此,社會局長盧禹璁說,此案確定是虐兒事件,將做出2個行政處分,診所違法托嬰先開罰6萬,家防中心6月將開裁罰會議,決定罰鍰金額。

▲▼台南驚傳托嬰中心虐嬰。(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驚傳托嬰中心虐嬰。(圖/記者林悅翻攝)

尤榮智表示,少子化國安危機下,每個寶寶都是家長的心頭肉,雙薪家庭更是在寶寶嬰兒時期就開始托嬰,他接到官田阿公跟他陳情,他的孫子去年滿月時,被送到中西區一家婦產科附設育嬰中心托嬰,沒想到接連發現寶寶身上有不明瘀青傷痕,診所方面的解釋是,寶寶自己玩耍時候撞到的,剛開始是小傷,後來連臉部頭部都出現傷勢。

尤榮智說,他接受陳情後深入了解,這家婦產科診所附設育嬰中心,每個月托嬰費用1萬6000元,生病開藥另計,有開立收據,平日星期一到星期五照顧24小時,周六由家長接回、周一送回,家長是從去年6月27日送去托嬰,在12月17日接回來就發現臉頰有輕微瘀青,詢問診所人員說玩耍時不小心撞到的,家長聽了診所解釋也沒多想。

尤榮智指出,到了今年2月25日,家長帶回來發現寶寶屁股上有蝴蝶形瘀青,詢問診所人員說是玩耍時不甚坐到玩具受傷的;到了3月18日,家長又發現寶寶大腿內側瘀青,診所人員又說是撞到玩具;今年4月22日,寶寶接回來時,居然發現臉部多處瘀青,受傷部位位於額頭、鼻樑、嘴角、下巴,診所人員解釋說是小朋友自己撞到嬰兒床的圍欄,家長認為事情不單純,立刻送往新樓醫院驗傷,醫院認為受虐通報社會局,家長隨後也到警二分局報案。

尤榮智說,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疑似毆打,但有死角,只能從嬰兒圍欄縫隙看出保母手有揮舞,孩子的腳一直激烈掙扎;警方又看到另外一段影帶,保母站在遠處拿玩具給寶寶玩,接著保母徒手拍打寶寶額頭,拽倒讓他平躺餵奶,拽倒時寶寶後腦撞到大哭不喝奶奶,保母強灌奶、寶寶掙扎,額頭撞到腫個包。

▲▼台南托嬰中心驚傳虐嬰,社會局前往查核。(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托嬰中心驚傳虐嬰,社會局前往查核。(圖/記者林悅翻攝)

對此,社會局表示,本案今年4月底接獲通報後,已立即指派社工聯繫家長了解幼童情況,並與衛生局啟動聯合稽查。經查該婦產科於非營業空間收托5名幼兒,且未依法立案托嬰中心,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規定,社會局立即裁罰負責人新臺幣6萬元,並要求停止收托。同時社會局也主動聯繫所有送托家長說明該場地為未立案場所,為維護幼童安全應立即停止送托,經6月8日及15日兩度進行抽查,該場地已無收托幼童。

社會局指出,初步調查有一幼童身上有不明傷勢,為維護兒少權益社會局主動擴大關懷,針對其他受托幼童進行釐清是否有受到不當照顧情形。社會局於5月份已依法請該照顧人員針對本案陳述意見,6月底前將召開行政裁罰會議,若認定確為不當照顧,將立即依法對該照顧人員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警二分局指出,案童父母在今年4月中旬,發現1歲兒子身臉部等有明顯瘀青,於是先前往醫院就醫。後續並前往所托嬰診所(中西區某診所)查看監視器照護情況,發現在照護過程中,夜班保母有徒手推兒子餵奶及照護過程中丟擲東西等不當照護情事,因雙方協調未果憤而向警方提出告訴。


案經第六分局鹽埕派出所4月28日單一窗口受理,並轉請第二分局後續追查,除即與社會局就案童家庭實施關懷協助,也立即就診所監視器影像調閱保全並釐清案情,迅速通知夜班林姓保母及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全案於5月3日以刑法第 286 妨害幼童發育罪(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移送至台南地檢署偵辦。另有關該診所無托嬰營業申請部分,由社會局依權責調查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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