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促數發部提「議價法」對案 立法設「新聞基金制度」

▲▼「范雲提案,落實新聞有價    成立基金,健全媒體發展」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范雲提出建立與議價制度並行的「新聞基金制度」主張。(圖/記者呂晏慈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數位平台大量轉載新聞媒體產製內容獲得鉅額廣告收益,卻無需付費給媒體,世界多國紛紛研擬媒體議價相關立法。民進黨立委范雲11日公布「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納入與議價制度並行的「新聞基金制度」,規定該基金運用應納入基層記者的聲音,並明定一定比例分潤必須用於改善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該草案將於12日院會拚付委。

范雲今天上午舉行「范雲提案,落實新聞有價,成立基金,健全媒體發展」記者會,她指出,Google與Meta(Facebook母公司)長期壟斷數位廣告,導致新聞媒體的廣告銳減,基層記者的勞動條件每況愈下,使新聞媒體環境日益惡化,在數位時代下,「新聞有價」兩個面向包括價格(price)與價值(value)都面臨嚴峻挑戰,然而,新聞媒體第四權對於民主政治的監督、政治的品質非常重要,不能放任其監督力量惡化。

草案共同起草人、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分析,澳洲政府於2021年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不過,該法對大媒體有利,卻不利於中小型媒體、獨立媒體等多元聲音,其有利於媒體老闆,而非投資在新聞或記者工作上,另外,儘管媒體能夠從分潤獲得經濟收入,但媒體也會更依賴平台演算法的邏輯。他說,台灣的新聞業的確越來越朝「衝流量」的方向去跑,對報導品質並沒有提升,反而是一種傷害。

因此,范雲提出「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內容涵蓋3大面向:第一,納入與議價制度並行的「新聞基金制度」,由數位平台提撥一部分本土廣告收益、成立基金,用以補助媒體記者產製優良新聞內容、推動產業數位轉型;第二,明定基金運用與分配納入基層記者的聲音,基金管理委員會組成應有新聞媒體工會團體代表;第三,明定數位平台分潤必須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改善記者等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嚴文廷指出,相較自己當年入行時,每天只要截稿1次,如今的媒體環境每天要發10幾條稿子、無時無刻都在截稿,加上現在新進記者薪水才多少錢,年輕記者覺得灰心、看不到未來,入行2、3年就離開這個產業的比比皆是,這樣的工作環境和待遇如何留住好人才?他強調,支持建立「新聞基金制度」,鼓勵第一線工作者持續產製好報導,創造良性循環。

最後,范雲重申,目前數位發展部仍未提出立法草案具體時間表,未來第三輪媒體議價對話,應將建立「新聞基金制度」納入討論,並邀請勞方代表加入;至於立法期程,她說,立院已有4個相關草案,由於遲遲沒有行政部門的對案,需要非常強大的政治意志,才有可能在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之後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詢答,會給數發部蠻大的期待和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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