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中油111年度轉盈為虧 總預算賸餘3464億

▲▼加油,加油站,油價,油槍,95無鉛汽油,92無鉛汽油,98無鉛汽油,天然氣,石油,能源。(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20日通過主計總處提報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將於月底函送監察院。111年度歲計賸餘3464億,但台電因化石燃料價格攀升、支出增加導致虧損擴大,產生淨損達2266億,中油則因國際油氣價格上漲導致成本攀升,但配合穩定物價政策,售價未配合氣價公式足額調整,產生淨損達1876億。

主計總處指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2兆2670億、歲出2兆2510億,歲入歲出賸餘160億。扣除債務還本960億,尚須融資調度800億,以舉借債務439億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61億予以彌平。實際執行結果,歲入歲出賸餘4964億,扣除債務還本1500億後,尚有歲計賸餘3464億。

主計總處表示,111年度歲入決算數2兆7108億,較預算數增加4438億。包括稅課收入增加4002億、財產收入增加160億、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增加143億、其他收入增加83億、規費及罰款收入增加50億。

歲出部分,節餘366億。111年度歲出決算數2兆2144億,較預算數節餘366億,包括債務支出節餘114億、一般政務支出節餘80億、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節餘70億、補助及其他支出節餘29億、社會福利支出節餘27億、國防支出節餘19億、經濟發展支出節餘18億、退休撫卹支出節餘6億、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節餘3億。

經歲入、歲出相抵,賸餘4964億,較預算數增加4804億。經扣除償還債務1,500億後,111年度歲計賸餘3464億。原預算之舉借債務439億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61億均未執行。

至於在中央政府營業基金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實際執行結果不分,營業總收入3兆3197億,營業總支出3兆4613億,收支相抵淨損1416億,較淨利預算數2002億反盈為虧,相差3418億。

主計總處指出,主要是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化石燃料價格較預算高,支出增加致虧損擴大,產生淨損達2266億,以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因國際油氣價格上漲進口成本攀升,但為配合穩定物價政策,售價未配合氣價公式足額調整,產生淨損達1876億等所致。

各國營事業部分,業務總收入2兆4122億,業務總支出2兆3475億,收支相抵賸餘647億,較預算數379億增加268億。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部分,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賸餘664億,較預算數114億增加550億元。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執行期間為110年度至111年度,編列歲出預算數2298億,全數以舉借債務因應。執行結果,歲入決算數6億,主要係變賣工程廢料等收入;歲出決算數2264億,較預算數節餘34億,主要係辦理軌道建設及水環境建設等計畫經費節餘所致;歲入、歲出相抵,差短2258億,全數以舉借債務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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