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喊80次「不要」仍遭硬上 噁男求減刑辯「她對我有好感」

▲▼示意圖,性侵,情感,絕望,男孩,挫折,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社會。(圖/123RF)

▲女子喊了80多次「不要」,仍無法阻止男子獸行。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胡姓男子趁女姓友人到他租屋處時,出言調戲女子還動手亂摸,被拒後竟還說「這樣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滿足一下內心的小慾望也不行」,強脫女子衣物硬上,女子反抗高喊80多次「不要」,仍無法阻止胡男性侵,台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胡男有期徒刑3年2月。

判決指出,女子2022年3月9日時,為諮詢工作事宜前往胡男的租屋處,胡男趁機對女子肢體接觸而遭女子言詞拒絕,竟不停手仍強行撫摸、舔吻女子胸部,並強脫女子衣物,強制性交得逞。

胡男的辯護人指出,胡男偵查程序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並向女子表達歉意,因雙方認知及條件不同而未能達成和解,胡男因誤會女子對他有好感一時失慮,案發前後並無為難女子,請求減刑。

胡男一開始辯稱事發當下氣氛很好,我有主動親吻甲女,並撫摸、親吻她的胸部,都是非常正常互動,後來我們移到床上,就發生性行為,當下都是兩相情願,「她有說不要,但她身體沒有反抗,一直看我有沒有插入」,等到女子提出錄音檔後才坦承犯行。

錄音檔案中,胡男說「這樣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滿足一下內心的小慾望也不行」等,女子清楚表明「不行」、「不要舔」、「噁心」等,其後多達80餘次呼喊「我不要」或「不要」、「我真的不要」,但胡男未立即罷手,毫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

法院審酌,女子就醫後有明顯之創傷壓力反應,胡男行為對女子身心健全造成嚴重負面影響,難認所為有何情堪憫恕,不予以減刑,台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胡男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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