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室友傳訊離婚婦「我想O你」!慘遭6煞棍棒齊下打死

▲▼驗屍,太平間,遺體,死者。(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男子傳訊息給離婚婦人,竟遭打死。此為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吳姓男子見到分租套房的林姓婦人剛離婚,竟傳LINE騷擾婦人,還寫下「我想O你」、「往你子宮內O」等噁心字眼,婦人不滿,竟召集親友痛毆吳男,吳男腦部重創,傷重不治。一二審均將婦人與5名親友分別判處10年到4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林婦與黃姓前夫原本居住在新北市新店區某社區大樓,前夫將房子分成多間套房出租,分別租給熟識的朋友、親人。其中有一房租給吳姓男子,他是黃姓前夫的朋友,與母親一同居住,吳男因此得知林婦與黃姓前夫離婚。

案發於去年4月間,林婦在工作時突然收到吳男以LINE傳來的訊息,內容寫道「我想O妳林OO只要能O到你我此生無憾我會O到妳喊不要的然後用力的往你子宮裡內O」,林婦不滿,轉告前夫,但前夫不相信。林婦自力救濟,找上胞弟與其他友人,一夥人以林婦可能遭性侵害為由,帶著鐵棍、木棍、鋁棒等武器,深夜聚集到吳男居住的社區外。

林婦出面帶領眾人上樓,眾人一見到熟睡中的吳男,不由分說,棍棒齊下,一陣痛毆,吳男被打到渾身是血,倒臥地上。最後林婦打電話報警,謊稱吳男因突然抓狂、不斷用頭撞牆壁而倒地不起、躺臥血泊之中,眾人則趁隙離去。警方到場後,將吳男送醫,吳男最後因外傷性顱骨骨折併硬腦膜下腔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肺挫傷等傷害,治療多日後宣告不治。全案經檢警單位調查後,查出林婦等6人涉案,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另外2名參與的少年則送少年法院處理。

法院審理後,改認定眾人犯下「傷害致人於死罪」,考量眾人僅因被害人傳訊息,就情緒激動地將他打傷、打死,惡性重大,一二審法院均將主謀林婦判刑7年4月,召集眾人的林婦胞弟則是重判10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