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台東縣都計區土地雜草超過60公分 限期未改善者最高可罰6千元

▲台東縣都計區土地雜草超過60公分,限期未改善者最高可罰6千元。(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台東縣都計區土地雜草超過60公分,限期未改善者最高可罰6千元。(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充足的雨水和日照,雜草生長快速,尤其閒置土地久未妥善整理更是雜草叢生,容易引來蛇鼠蚊蟲躲藏,甚至部分民眾認為有雜草掩蓋而隨意丟棄垃圾,影響公共衛生及市容景觀,而依台東縣公告規定,都市計畫區公私有土地雜草長度超過60公分,限期未改善者,可依廢棄清理法罰款1,200至6,000元。

環保局指出,台東縣公告都市計畫區公私有土地、道路範圍雜草長度限制及限期改善規定,可有效處理民眾的陳情,改善維護環境美觀,惟雜草不含藤蔓及雜樹,如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收到限期修剪雜草改善通知時,如無適法理由展延,除了配合於期限內改善外,如有藤蔓及雜樹情形,也建議一併整理。

今年截至10月底,台東縣環保局受理陳情案件共計2,038件,其中雜草長度超過60公分者就有276件、佔13.54%,經通知限期改善率高,僅有3件未如期改善各罰1,200元,再限期後也完成改善,提醒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定期除草及清理垃圾。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