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明改選新董事 被指涉入、NCC副主委翁柏宗迴避審議

▲▼ 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於10月24日提供給NCC的資料中,指NCC副主委翁柏宗涉入。N翁柏宗26日發聲明主動回避審議鏡電視營運計畫變更案,(圖/記者陳世昌翻攝)
▲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於10月24日提供給NCC的資料中,指NCC副主委翁柏宗涉入。翁26日發聲明主動迴避審議鏡電視營運計畫變更案,(圖/記者陳世昌翻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董事長由陳建平變更為鄭優目前尚在NCC審議中,NCC副主委兼翁柏宗26日突以陳建平對其有所指控申請迴避審議,並將內容提供士林地檢署調查;鄭優26日也確認鏡電視三董、一監請辭一事,將在27日股東臨時會盡快確認新董、監名單。

NCC審議「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實收資本額變更可說是一波三折,新的董事會5位董事才剛改選,並推鄭優為新任董事長,但NCC尚未核可,5董中的3董即同時辭職。

NCC26日邀請鏡電視股東陳泰銘、祝文宇、蘇永平、朱劭華、葉國一、裴偉、陳進財,以及法人翰林育成公司到NCC說明,維果陳進財及蘇永平分別委託鏡電視董事長鄭優及總經理蔡滄波代表;翰林育成公司以書面通知無意見,其餘股東則不克出席會議,也無提供相關書面意見。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鄭優明確表示鏡電視三董、一監請辭一事,將在27日舉行的股東臨時會盡快確認新董、監名單,包括資本額、章程都有變更,再一併送NCC審議。

黃文哲轉述鄭優說法,表示鏡電視絕無代持或股權轉讓,且27日的股東會應會全數出席,以重選新董事會成員。

▲▼鏡電視新聞台開播典禮,鏡電視董事長鄭優。(圖/記者李毓康攝)
▲鏡電視董事長鄭優26日代表股東前往NCC說明營運計畫變更案。(資料照片/記者李毓康攝)
 

另一 方面,副主委翁柏宗因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於10月24日提供給NCC的資料中,有指涉翁涉入的部份,翁強調「指涉內容是子虛烏有,本人以最高道德標準自行申請迴避審議,並聲明絕無此事」。

翁強調,陳建平的指控是子虛鳥有、沒有做的事,本案所指內容將提供士林地檢署調查使用。不過,陳建平究竟指控了什麼?翁表示內容無法提供。

鏡電視案外界各種傳聞不斷,NCC委員會以臨時動議方式,通過對NCC涉洩密一事進行4個調查案,包括鏡電視頻道申設諮詢會洩密案(2件)、陳建平與前NCC內容處長通話內容外洩案等。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副主委翁柏宗聲明,陳建平稍晚回應如下

1. 本人前應通傳會111年10月18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1148030630號函之要求,就鏡電視股東裴偉涉及洩漏通傳會開會機密之事項,於10月21日提供相關資料予通傳會。

2. 上開提供資料之事,本人恪遵通傳會之要求,並未向外揭露。今日下午接獲記者詢問,翁副主委竟以公開聲明之方式,對外洩露本人提供事證資料予通傳會之事,且未說明前因後果。本人不解,翁副主委本應保守本案相關事證秘密,其作法是否符合通傳會應遵循之法令及相關倫理之要求,有待商榷,且此方式有誤導外界認為本人指稱翁副主委涉及洩密之虞,令人遺憾!盼通傳會與翁副主委應予說明,以正視聽。

3. 本人提供予通傳會之附件證物,皆與原件相符,且非本人所述;該等事證內容是否屬實,應由檢調單位及通傳會調查說明,本人也願意配合檢調單位,提供該等事證,惟請勿再影射本人提供不實資料。

4. 翁副主委在記者會上說該等事證,「內容不實、子烏虛有,我沒有做的事⋯」,如果該等事證不實,請翁副主委主動向檢調單位和通傳會說明清楚,並向傳遞不實消息之人採取法律行動,以還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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