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坐機車上等」遭撞死!寄養媽媽亂停車害命 賠78萬換緩刑

▲▼小女孩,上學。(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一名寄養媽媽騎機車載女童出門,停車後留女童坐在機車上等待,自行去買東西,結果女童被經過的貨車撞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一名寄養媽媽騎機車載女童出門,把機車停在自強一路路口後,讓女童坐在機車上等候,就自行離開購物,想不到一輛貨車正巧經過,將女童連車撞倒在地,導致女童氣血胸等傷害,送醫不治死亡,後經女童生母提告,寄養媽媽賠償70萬給生母、8萬給生父,此案上訴到高雄高分院,法官依過失致死罪,處寄養媽媽5月徒刑,可緩刑2年,司機也被判8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該名過世的女童父母並未結婚,因父母感情破裂,女童在7歲時前往高雄與生父同住,卻受到父親和繼母凌虐,被社工帶去寄養家庭安置,因生母也另組新家庭,還未能及時安排帶孩子回家,女童就發生車禍離世,父母一度為了200萬保險金,再次撕破臉。

判決書指出,陳姓寄養媽媽在前年6月13日晚間9時許載9歲寄養女童出門,把機車停在自強一路與南光街路口後,讓女童坐在機車上等候,就自行下車購物。不巧一黃姓司機駕駛大貨車沿自強一路由南向北行駛,撞到停在路口的機車。因為當天路旁有夜市攤販及購買食物民眾所停放的機車,司機遂跨越分向限制線行駛,他沒注意到車前的狀態,直到聽到機車倒地聲才發現撞到人。女童被撞後連機車一起倒地,造成雙側氣血胸、疑似骨盆骨折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女童生母憤而提告。

經法院審理,認為事故發生時,天氣晴朗、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也乾燥、無缺陷,現場並沒有讓駕駛人無法注意到周遭環境的情形,陳女先把車停在會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地方,黃男又未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跨越分向限制線行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憾事發生。

法官考量陳、黃2人在案發後,分別和女童生父以8萬元達成和解,陳又另外和女童生母以70萬元和解,審酌2人在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案經上訴到高雄高分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黃男8月徒刑、陳女5月徒刑,陳女可易科罰金15萬元,並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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