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敬酒爆火氣怨麻吉沒挺他 狂男點汽油彈丟好友芒果冰店

▲黃男酒後疑不滿鄰居拒喝發生爭執,DIY汽油彈到鄰居店門口縱火、事發後投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黃男酒後因爭吵細故,涉DIY汽油彈到好友的冰店門口縱火、事發後自首。(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聚餐慶生,與他人發生敬酒糾紛,黃男認為老朋友謝男在場竟沒挺他,憤而清晨到謝男經營的芒果冰加盟店涉丟汽油彈縱火,幸好路人及時撲滅,黃男酒醒到警局自首,並賠償謝男達成和解,台北地院認定黃男犯行危害公共安全,但幸未釀成傷亡,且已悔悟、應無再犯之虞,依縱火未遂罪判刑1年9月、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去年(2021年)9月7日和朋友在北市一家熱炒店慶生,席間因為敬酒而與他人起口角,和黃男有多年交情的謝男在場排解,黃男卻認為謝男偏袒別人沒挺他,彼此不歡而散,黃男越想越氣,隔天(8日)清晨4點多,涉到謝男經營的冰店門口丟自製的玻璃瓶汽油彈縱火洩憤。

▲黃男酒後疑不滿鄰居拒喝發生爭執,DIY汽油彈到鄰居店門口縱火、事發後投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黃男酒後因爭吵細故,涉DIY汽油彈到好友的冰店門口縱火,幸好火勢沒擴大延燒。(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幸好當時有路人及時發現,連忙協助滅火並報警處理,僅造成店門前金屬板地面、鐵捲門外側與店外廣告門板被燻燒變黑,沒擴大延燒釀成傷亡,但謝男經營的冰店是加盟頗有名氣的連鎖品牌,縱火事件一度引起關注。

就在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循線抓人之際,黃男當天上午7點多酒醒,發現自己衝動闖禍,在警方查出他身分前,趕緊到警局自首犯案,被送辦後也趕快賠償謝男達成和解,始終認罪懊悔。

法官指出,對有人居住的建築物縱火,一旦延燒,極可能造成死傷,所以縱火罪法定刑可判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本案1樓冰店當時雖打烊,但2樓以上都有住戶,黃男對冰店丟汽油彈,形同對整棟樓放火,動機僅為細故,卻危害公共安全與社會治安,應予嚴懲。

不過法官指本案幸未造成巨大災禍,黃男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到案已悔悟並和解彌補錯誤,應無再犯之虞,因此依縱火未遂罪輕判1年9月徒刑、緩刑5年,另須提供義務勞務24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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