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有案底!男大生酒駕拒測吞18萬後悔 控警「威脅誘導」遭打臉

▲彰化酒測。(資料圖/彰化警方提供 翻攝自(圖/翻攝自Facebook/靠北警察)

▲廖姓男大生酒駕被逮拒測,吞18萬罰單後後悔,提告主張警察利用他不懂法規,誘導他拒測害他挨罰還被吊扣駕照。(圖/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當時18歲的廖姓男子2019年凌晨騎車在路上卻沒開大燈,因而被員警攔查,不過員警靠近後卻聞到廖男身上有酒味,當即要求廖男酒測。未料,廖男因為擔心日後要報考公職,恐因吃上公共危險罪而夢碎,向員警表示拒測後,獲得一張18萬元的罰單,且吊扣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事後他不滿被罰,主張員警用警械誘導他拒測,提告向法院要求撤回罰單,不過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廖男敗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表示2019年時他年僅18歲,他同年11月凌晨4時許,行經北市街頭時因為機車大燈未開,而被員警攔下,員警才剛靠近就瞬間發現廖男酒後騎車。

廖也誠實向員警告知,並希望員警可以從寬量刑,但他卻向法官控訴,員警僅給他兩條路,給他一杯水5分鐘後酒測,超標就以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帶回警局;或是拒測,讓員警沒收機車,人可以離開,並開立一張18萬元的罰單,同時吊扣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

廖男控訴,他因未來有想考公職,並從事教職的打算,擔心如果有因公共危險罪的案底,可能會影響未來的公職求職路,因此才會選擇拒測,未料他一說拒測後,員警才開始宣達拒測內容,而不是在他考慮要不要拒測的時候宣達,讓他在對於法規都尚未深入了解的情況下唐突選擇。

廖男還加碼控訴,過程中員警還使用警械,誘導不知法規的他,讓他在沒有合理懷疑危險駕駛的情況下,強迫他接受酒測,更因此吊扣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對於依靠機車上下陽明山的他來說,無疑是在剝奪他的工作權。

廖男也指出,當時他年僅18歲,在民法上仍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尚須由法定代理人協助,他因酒駕被攔停時,警方應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確認,但警方卻根本沒做,主張員警所開出的罰單和相關處分有違。

不過士林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卻發現,員警攔查廖男後,在稽查過程中聞到廖男身上的酒氣,廖男也坦承自己喝了4杯酒,恐會超過酒測數值。

過程中員警也不斷向廖男勸說,表示他已是成年人,千萬不要冒險喝酒騎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難以想像,而面對廖男所提出的問題,也反覆耐心的說明後續罰則與後果,再對廖男施測,根本沒有所謂的「恐嚇誘導」部分。

至於廖男主張他尚未滿20歲,在民法上仍屬限制行為人,須由法定代理人協助等緣由,法官則表示,依據法規來看,駕駛人或行為人違規受處分時,因未滿14歲才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而廖男顯見已超過14歲不少,不採信廖男的辯詞,判廖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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