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捲入共諜鎮小江案而發展共諜組織 2名前飛官二度獲無罪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2名前飛官捲入的共諜案,高院第二度判處無罪。(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退役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遭檢方指控涉入大陸情報人員鎮小江發展共諜組織案,2人被依照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機密罪」提起公訴。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日前判處無罪,但經撤銷發回,高院17日更審宣判,再度判決2人無罪。

本案為多年前檢方大舉查察的共諜鎮小江案後續,當時大陸解放軍前中校鎮小江以港人經商名義來台,並涉嫌吸收前陸軍馬防部北竿少將指揮官許乃權等10餘人,企圖發展史上最大的共諜組織,最後被捕判刑4年定讞。鎮小江已於2018年7月間服刑期滿,遭驅逐出境。而他發展的共諜組織,仍陸續遭檢調單位破獲。

其中鎮小江透過空軍官校退役中校劉其儒,找上空軍官校的學弟葛、樓2人。2人分別於2010年到2013年間,與劉其儒有所接觸。檢方起訴指出,劉其儒先在2010年間找上葛男,葛男疑似交付資料並收取報酬;葛男退伍後,劉其儒再接觸樓男,並吸收樓男也加入共諜組織。

檢方於2015年4間發動搜索,其中樓男一開始坦承接受劉其儒遊說,除了招待出國到菲律賓、越南、泰國等地旅遊外,也多次與劉其儒飲宴,最後禁不住請託,才交付情資;但樓男之後又改口,否認交付情資。至於葛男則矢口否認到底。檢方最後認定2人均涉嫌重大,分別以20萬元交保。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2017年3月間依照《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機密罪」提起公訴。

案經移轉管轄到高等法院進行一審,高院一審判決2人無罪。檢方上訴成功,最高法院將無罪判決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高院更一審於17日宣判,仍認定查無實證,再度判決2人無罪。本案檢方上訴最高法院受限,2人幾乎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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