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莉塔點名她「吃別人老公」挨告 李沐晴出庭:要讓她痛一次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從電視節目《大學生了沒》出道的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2020年在網路留言指稱女藝人李沐晴「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等語,被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台北地院今開庭,蘿莉塔堅稱無罪,表示「我手上很多證據,是我親身經歷」,李沐晴反擊「沒有發生過的事就是沒有發生」,希望對方把證據拿出來,法官諭知下月(4月)7日再開庭並將辯論終結。

▲▼「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左,本名李晨菲)被女藝人李沐晴告誹謗,與律師到台北地院出庭             。(圖/記者黃哲民攝)

▲「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左,本名李晨菲)被女藝人李沐晴告誹謗,與律師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蘿莉塔開完庭面對記者詢問「有哪些證據」,顯得欲言又止,看著她的辯護律師一直笑,律師替她解圍表示,一切交給法院處理,「相信法院對言論自由的認定,有高度充分的意見」。

▲▼女藝人李沐晴告「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留言誹謗她,與律師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女藝人李沐晴(中)告「大學生了沒」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留言誹謗她,與律師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李沐晴庭外大方受訪,批蘿莉塔自稱沒錢、收入很少,無力賠償,「那為什麼辛苦工作的人,要這樣被誤會」。李沐晴說,她與蘿莉塔的前男友是10幾年的朋友,蘿莉塔「似乎一直誤解一些事情」,但蘿莉塔之前曾對她表示「相信妳不會跟他怎麼樣」,如今卻說有證據,「我希望她拿出來,證明我和她前男友,有任何不軌的情形!但我確信,我沒有做過!」

李沐晴認為如果這次不能讓蘿莉塔「痛一次」,難保對方不會繼續PO文或上節目亂講,「只要她失戀、只要她不高興,她就可以講全天下的女生都不對」,李沐晴表示,本案一併對蘿莉塔求償並要求回復名譽,細節不便透露。

蘿莉塔(37歲)本案是於前年(2020年)6月26日,在臉友「Alison WaWa Liu」辱罵李沐晴的一篇PO文,以帳號「Lolita Lee」留言附和「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等語。

李沐晴提告追究,檢警僅揪出蘿莉塔留言惹禍,至於原PO跟其他附和的留言者,暫時查不出身分。蘿莉塔否認意圖誹謗,辯稱留言分享自己被劈腿的經驗和心情,不是針對李沐晴,但檢方質疑蘿莉塔留言方式,所有人看了都知道她在說李沐晴,內容都屬私德、跟公益無關,且已貶損李沐晴名譽,據此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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