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縱火害6命+堆物阻逃生 養羊男租客、女房東羈押禁見

▲▼台中惡火,鄭姓男租客與莊姓女房東。(圖/記者游瓊華、唐詠絮攝)

▲鄭姓男租客與莊姓女房東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游瓊華、唐詠絮攝)

記者白珈陽、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興中街公寓大樓6日下午發生大火,釀成6死6傷與一隻寵物羊死亡的慘劇。警方初步調查,鄭姓男租客因養羊與莊姓女房東產生糾紛,心生不滿縱火引發悲劇,加上莊姓女房東平時愛撿回收物,在大樓1樓與樓梯間等地堆積大量雜物,阻擋逃生路線,8日上午雙雙被移送至地檢署複訊。而台中市地檢署訊後也對2人聲押禁見,其中莊女依公共危險阻塞通道、過失致死、廢棄物清理法;鄭則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縱火罪。最新消息是,台中地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

檢警調查指出,鄭姓男子為莊姓女房東的租客,其精神不穩,曾涉搶奪、竊盜、傷害罪,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今年2月才剛搬進興中街大樓,平時住在頂樓加蓋的8樓903套房,一個月租金6000元,入住後多次因養寵物羊、欠房租、浪費水等問題,與莊姓女房東發生口角。

6日清晨鄭男牽羊到住處附近公園散步,遇到莊姓婦人,2人又再次吵起來,莊婦氣得揚言「繳房租,不然就趕出去!」鄭男疑因此心生不滿,同日下午4時,持打火機在租屋處2樓樓梯間點燃雜物後逃出屋外,由於整棟樓屋內堆放許多雜物,火勢瞬間一發不可收拾。鄭男見闖下大禍,留在現場與民眾一起救火,後續更隨被救出民眾一起前往收容中心安置。

而莊姓女房東拿出千萬現金加上貸款,買下前身為旅館的集合式住宅後,將旅館改為41間套房出租,儘管每月有租金作為收入來源,但仍愛撿資源回收物,並將撿來的回收物堆積在1樓與樓梯間,阻礙逃生,導致6日火災發生時,消防員行動困難,無法在第一時間佈水線灌救,因而釀成6死6傷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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