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2月22日二度指揮廉政署,調查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檢方也對林姿妙、其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聲請羈押禁見,但宜蘭地院隔日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另2人無保請回。對此,宜蘭地檢署提出抗告,而羈押庭於今(4)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稍早林羿伶赴法院開庭,但面對記者訪問她全程不發一語。

▲林姿妙女兒林羿伶重開羈押庭。(圖/記者游芳男攝)

林姿妙、其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2月22日被檢調帶回調查,並聲請羈押禁見,但宜蘭地院23日裁定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另2人無保請回。檢方二度大動作,都羈押禁見不了林姿妙,不無被打臉之嫌,宜蘭地檢署2月25日收受宜蘭法院裁定送達,並於1日依法提出抗告。
高院2日認為,林羿伶否認檢方指控,但依檢察官在羈押聲請書「證據」欄所列的相關供述、文書證據、扣押物證、相關監視錄影畫面與會勘紀錄、照片及通訊監察譯文等文件,足認林羿伶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刑法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等罪嫌,因此撤銷、發回更裁。
對此,宜蘭地院於今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並傳喚林羿伶,而稍早林羿伶現身法院,但她面對記者提問全程不發一語,快步進到法庭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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