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黃運將持鐵棍敲壞機車騎士菜籃出氣,被判罰2000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韓國籍文姓男子定居台灣開計程車為生,去年和騎機車的陳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竟涉持鐵棍狠敲對方機車後座塑膠菜籃出氣,不料打斷鐵棍,只敲落菜籃1塊邊框,還被送辦,他辯稱菜籃不算損壞,陳男指稱事後裝東西時,菜籃整個裂開,只能丟棄,台北地院認為文男破壞社會治安又沒和解,依毀損罪判他罰金2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文男與陳男事發前並不認識,去年(2021年)3月3日上午10時許,文男開計程車在北市汀州路二段,跟騎機車的陳男發生行車糾紛,他認為遭對方比中指侮辱,一路跟追陳男,在陳男停等紅燈時,下車拿1根修輪胎的鐵棍上前,涉朝對方後座的塑膠菜籃狠敲1下。
陳男嚇一跳,查看菜籃發現邊框崩了1角,報警處理,文男被依毀損罪嫌送辦,坦承拿鐵棍敲菜籃出氣,但他認為菜籃應該沒壞掉,不構成毀損。
法官勘驗街道監視畫面,從文男揮鐵棍的動作感覺用力極猛,甚至當場把鐵棍都打斷了,陳男也立刻騎車到警局報案,可見菜籃邊框缺了1角,確實是文男施暴造成,加上陳男表示後來用菜籃裝東西,菜籃整個裂掉,只能丟棄。
法官認為菜籃邊框具有強化結構功能,邊框缺損導致菜籃負重物能力減損,考量碩士肄業的文男本案行為破壞社會治安,又沒賠償和解,開計程車月收入約4萬元,陳男被敲壞的菜籃市價僅約580元,判文男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天,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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