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仍未吐出全部私密片求交保!高院:恐反覆實施 駁回抗告

▲▼高嘉瑜、林秉樞。(合成圖/記者李毓康、游宗樺 攝)

▲林秉樞可能還握有高嘉瑜的私密影片,高院因此不准他交保。(合成圖/記者李毓康、游宗樺 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件,林秉樞12月初遭羈押後,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但遭新北地院駁回。林秉樞抗告高等法院,高院審理後,認為他並未交出所有雲端硬碟中的私密影片,且對案情「語多保留、避重就輕」,再加上他有多次前科,高院認為,若不羈押他,恐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決定繼續羈押,駁回他的抗告。

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案件,在去年11月底經媒體批露後,承辦的新北地檢署隨即在12月1日凌晨發動偵查作為,將他拘提到案。經訊問後,檢方對林秉樞聲請羈押,理由是他涉犯「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且林秉樞也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虞,請求羈押。最後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林秉樞對羈押裁定提出抗告,但高院日前駁回。經過羈押近1個月後,他在去年12月29日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經徵詢檢察官意見並核閱卷宗,新北地院認為依目前偵查進度,林秉樞的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不能以其他強制處分代替,駁回聲請。林秉樞向高院提出抗告。

而高院審理後,認為林秉樞雖坦承傷害,但對於案情「語多保留、避重就輕」。而他雖然向檢察官承諾要提供雲端硬碟的密碼,但卻給出錯誤的密碼,以致於檢方目前仍無法登入他的雲端硬碟,無法清查他到底還有多少私密影片,因之高院認為他確實還留有目前仍未被檢方掌握的私密影片。再加上他曾就本案,「以恐嚇言詞或公開私人不堪情事、訴諸媒體,企圖影響告訴人」,高院認為,若讓他交保,確實可能造成證據遭毀滅的危險。

此外,高院也審酌他自2016年起,「常因細故動怒,屢以取人性命之言詞或持刀、砸物等舉動,恐嚇至親密友」;甚至去年10月間才因恐嚇案件獲得緩刑,不到2個月的時間,又犯下家暴高嘉瑜案件。高院認為他不能自律,再加上他因喪母及宣稱有精神疾病影響,「難期被告能自我節制,依其情節,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傾向。」所以高院認為不能讓他交保,必須繼續羈押,因此駁回他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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