蔥殘留農藥、鴨血標示不全 北市新千葉火鍋、三媽臭臭鍋抽驗違規

▲▼北市衛生局公布火鍋料、冷凍冷藏食品抽驗查核結果,圖為標示不符合鴨血、不符合品質青蔥。(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公布火鍋料、冷凍冷藏食品抽驗查核結果,圖為不符合品質青蔥。(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寒冷的天氣,大多數民眾喜歡來碗熱呼呼的火鍋暖暖身體,或因工作繁忙,找尋方便又快速、僅需復熱即可食用調理食品。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0月至11月中執行火鍋料、冷凍冷藏食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超市、網路平台等,共計抽驗38件,其中3件品質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9%,另查核2件標示不符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共計抽驗38件產品,包括5件青蔥、3件鴨血、22件火鍋料加工製品(豆製品、貢丸、魚丸、米血糕、蒟蒻、小卷)、8件冷凍冷藏食品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鉛及鎘、食品添加物(如防腐劑12項、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等)、動物性成分、衛生標準(腸桿菌科、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等。

北市衛生局提及,結果2件青蔥檢出殘留農藥,其中1件用於位在北市萬華區的新千葉火鍋西門店,使用的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1件千張鍋貼(麻辣)結果衛生標準不符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要求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

另外,此次特別針對火鍋業者進行現場菜單標示、實際使用食材查核,其中2件鴨血經衛生局驗出含雞成分,屬非百分之百鴨血,雖然傳統上習慣稱為鴨血,但於菜單僅標示為「鴨血」,未說明完整產品內容物,易使民眾誤解為百分百純鴨血,衛生局已要求北市士林區饗美小吃店(八方悅精緻鍋物)、北市松山區三媽臭臭鍋松山店改正。

▲▼北市衛生局公布火鍋料、冷凍冷藏食品抽驗查核結果,圖為標示不符合鴨血、不符合品質青蔥。(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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