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逃離生父魔爪再遇獸男 被逼肛交吞精達2年:皮膚會變好

▲桃園市韋姓男子去年2月與14歲少女交往,兩人發生多次親密關係導致少女懷孕,事後遭社工察覺通報。(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阿賢明知其同居人女兒未滿14歲,竟對其伸出狼爪,強迫其吞精、肛交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賢(化名)為滿足自己的獸慾,竟性侵同居人年僅11歲的女兒小花(化名),強逼她口交吞精,更對她肛交得逞,直到小花不堪阿賢的長期獸行,鼓起勇氣告訴母親和學校老師,並留下帶有精液的衛生紙做為證據,才讓整起事件曝光。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阿賢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2月。

判決書指出小花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先前更曾被生父指侵得逞過,沒想到原以為逃離魔爪,卻是落入另一個地獄。母親的同居人阿賢平時不僅會傳色情影片給小花觀看外,更稱呼她為「小老婆」。豈料,阿賢明知小花在2016年時僅為小五幼童,卻在住處違反小花地意願,強迫小花幫其口交,還告訴小花,「吃我的精液,吃了這個皮膚會變好」,並要求小花吞下精液,對其強制性交得逞。

而自2017至2019年間,阿賢不斷對小花伸出狼爪,不顧小花的意願對其肛交和性侵得逞,直到小花不堪長期被阿賢虐待,終於鼓起勇氣向母親訴苦,也因為期間再度被阿賢性侵得逞,這次決定不再忍受的小花,留下遭到被阿賢性侵後自行擦拭精液的衛生紙當作證據,交由警方採證比對,才讓整起事情曝光。期間,小花曾多次試圖留下阿賢對她性侵後,沾有其精液的衛生紙做為證據,卻都因為被阿賢發現,怒丟到馬桶裡沖掉,阿賢還曾對她怒吼,「妳留那衛生紙是要留給妳媽看是不是?」,更會盯著小花確認有將精液沖洗掉後,才作罷。

▲孟加拉籍男子阿布都(譯音)前年3月間邀約還念國中少女出遊逛西門町等處,晚間返回桃園住處時卻乘機強吻與襲胸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阿賢向法官辯稱,叫小花「小老婆」是為了要獎勵小花,不過其證詞不被法官採信。(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訊據時,阿賢不否認和小花母親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和2人同住,但強調自己並沒有任何性侵犯行,只是因為誤傳色情影片給小花看,至於會叫小花「小老婆」是因為小花功課不好,要獎勵她才會對她如此稱呼,而作為證物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則是小花從房間垃圾桶裡撿起的。

小花在偵訊時還曾指出,後來她因忍無可忍,決定和母親哭訴,2人討論後決定通報學校老師,並前往婦產科做檢查,不過卻因為有法律上的問題而被醫師拒絕,小花的母親哭問小花為何直到現在才講,小花則回應擔心講出來母女倆都會阿賢殺死,才選擇隱忍不說,母女2人最後抱在一起痛哭。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小花的證述前後大致相符,並無重大瑕疵,若非親身經歷難有如此清楚具體的指證,加上小花的驗傷單指出其處女膜有多處舊裂傷,而證物衛生紙上的精液,也與阿賢相符,更混有小花的DNA,採信小花的證詞。

而小花的母親先前察覺阿賢叫小花為「小老婆」時才詢問他為何要這麼叫,卻被阿賢回應指出「這樣叫比較親切」,還曾親眼目睹阿賢親小花的屁股和幫她刮陰毛,不過都被小花的母親制止,阿賢還硬坳這樣的行為「很正常」;至於阿賢常傳色情影片到群組,根據阿賢的說法則是為了要讓小孩提早了解「男女性愛之事,這樣才不會被騙」等語。

法官指出,阿賢為成年男性,當知傳送色情給女性,在一般社會通念下,具有強烈性暗示,並非一般日常親子互動,舉止已逾越人倫界線,顯見小花證述非假,勘可認定阿賢至少對小花強制性交4次,不採信阿賢與其辯護人的辯詞。台中高分院審酌阿賢為逞個人私慾,竟對當時未滿14歲且心智缺陷的小花強制性交得逞,且犯後否認犯行,直到現今都仍未與小花和小花母親和解並賠償損害,衡量其智識與經歷能力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等4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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