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勒斃按摩女!出獄又「狠刺人妻129刀奪命」 惡男二審竟逃死

▲▼彰化北斗驚傳兇殺血案!婦陳屍浴室「脖子有刀傷」 警方調查中。(圖/民眾提供)

▲彰化男狠刺人妻129刀奪命,二審判決出爐。(圖/民眾提供)

記者陳韻如/彰化報導

彰化縣溪州鄉去年7月發生一起凶殺案,陳姓男子因與鄒姓婦人求歡被拒,持啞鈴將人打傷而挨告,而他事後要求鄒女撤告遭拒,竟持水果刀朝其頸、胸、臉等部位狂刺129刀致死。一審法官審理後判處死刑,案經上訴二審,二審法官審酌陳有人格異常傾向,在兩性感情上容易引發偏激的情緒與行為,最終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判決,陳男13年前就曾徒手勒斃一名林姓按摩女,被判刑13年定讞,而5年前出獄後,他返回彰化溪州故鄉,因而結識已婚、從事資源回收的鄒女,兩人進而產生情愫交往,並經常一同工作。

然而,去年7月19日上午,陳男到鄒女租屋處休息時,向鄒女求歡遭拒,他竟惱羞持啞鈴打傷鄒女,因而被提告傷害,而他為了讓鄒女撤告,同年月24日又前往鄒女租屋處談判,沒想到談判破裂,他竟趁著對方上廁所時,衝進廁所內持水果刀朝其頸、胸、臉猛刺129刀,導致鄒女因頸部動脈被切斷,大量出血死亡。

陳男犯案後逃離現場,騎機車一路往台中方向,當天晚間8時許即被警方在逢甲夜市逮捕;當時陳男神情恍惚,見警上前也未抵抗,乖乖配合警方調查,並坦承犯案。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陳男過去長期監禁服刑,但仍未被教化成功,這次又僅因為鄒女不肯撤告,就要女人性命,連鄒女自己都沒料到會遭遇不測,上廁所也沒鎖門,但陳男因內心瞬間暴怒,就持水果刀進到廁所行兇,完全暴露出他的本性,以及下意識「沒有女人可以背叛我」「背叛我者必須死」恐怖心態,法官認為他手段凶殘、有與社會隔絕之必要,因此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不過,案經上訴二審,陳男的精神鑑定報告中顯示,他有B群人格違常之「傾向」且合併有智能低下及情緒障礙,整體認知功能不佳,衝動控制不佳,特別是在兩性感情糾紛議題上,容易引發其偏激的情緒與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陳男依照他辨識而行為的能力似乎也會因當下強烈的情緒激發而出現暫時下降的跡象,雖未達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欠缺或顯著減低之程度,而無法適用刑法第規定減輕其刑。

二審法官認為,陳男在犯案當下,有此情狀仍應在量刑時斟酌考量比較妥適,但一審法官卻未以此斟酌量刑,因此認定陳男上訴有理,撤銷原判決,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01/22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14 3 7945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