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妻下海陪酒賺錢…戀上酒客甜喊:老公!人夫見「使壞照」綠炸

▲▼酒店,臨檢,林森北路。(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人妻下海陪酒搞小王,人夫崩潰提告。(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非本案當事人)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在酒店陪酒的人妻與酒客發生婚外情,2人不僅以「老公」、「老婆」互稱,拍攝親密照片,還發生3次性行為,並在LINE中調情,人夫得知綠雲罩頂後崩潰,決定向妻子、小王提告求償90萬元,日前二審判決出爐!

人夫主張,小王明知妻子已婚,竟仍於2020年間與妻子發生婚外情,拍攝牽手、共眠、接吻及依偎等親密照片留念,LINE中藏有不少調情對話,2人還發生3次性行為(得知人妻已婚前1次、得知後2次),向妻子與小王請求連帶賠償90萬元。

小王辯稱,自己是前往人妻從事陪酒工作的特種營業場所消費時,認識了人妻,雙方僅有消費關係而已,另外,人夫提出的合照、對話都是用不正當的方式取得,不具有證據能力。

台中地方法院勘驗小王與人妻對話發現,雙方以「老公」、「老婆」互稱,除了傾訴愛慕、相見恨晚的情感外,還互許終身。對話內容包括,「老公,我想再聽一次,說你會娶我,和我一輩子這樣過」、「我會更加倍的去愛妳,我也沒辦法不去想妳,我愛妳」等。

另外,法院指出,小王無法證明人夫是用強暴手段取得證據,不採信小王的說詞,一審判人妻與小王應賠償人夫50萬元。小王不服判決結果決定上訴,但台中高分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小王明知人妻已婚,還與其發生2次性行為,確實侵害人夫配偶權,將小王的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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