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20歲女「鋸齒鐵夾」性侵自己!惡男女嗆外流裸照…圖釘插頭狂虐

▲▼性侵,性犯罪,強姦,性騷擾。(示意圖/CFP)

▲新北市一名年輕女子遭設局凌虐、性侵,二審判決出爐。(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羅志華、戴若涵/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0歲女子小妍(化名)因遭他人懷疑偷錢,2019年11月間被王姓女子、陳姓男子設局騙到新莊某KTV內凌虐、逼簽本票。過程中不僅遭酒瓶砸頭、圖釘壓入頭部,還遭脅迫自持「鋸齒狀鐵夾」插入下體。二審判決19日出爐!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王女2019年間懷疑曾到家中玩樂的小妍,趁機偷走了200萬元現金,於同年11月14日與陳男設局將小妍騙到新莊一間KTV,她見到小妍到場,便拿麥克風電線綑綁其四肢,並拿出膠帶封嘴,接著便朝小妍一頓毒打。

過程中王女還持酒瓶朝小妍後腦杓狠砸,猛力將圖釘壓入小妍的頭部,持西瓜刀的陳男再與另名杜姓男子接手扒衣強拍裸照,一番拳打腳踢過後,3人還拿出專門夾冰塊的鋸齒狀鐵夾,逼小妍自己將鐵夾插入下體性侵得逞。

小妍在王女、陳男的脅迫下簽下2張本票(數額共500萬元),但王女與陳男仍不放過她,再出言恐嚇,若小妍不交錢的話,會把裸照散播出去,要求小妍拿出50萬元現金,否則將不放人,由於小妍沒這麼多錢,王女、陳男將金額降到20萬元現金。

小妍只能趁2人睡著時,偷偷用手機向朋友求救,這才順利脫困。新北地方法院依照共同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分別判處王女、陳男有期徒刑4年4月、4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認為,王陳2人僅因與小妍有嫌隙,竟然私行暴力,甚至用凌虐手法加重強制性交,還以散布裸照、砍手等語威脅,逼小妍簽下本票,行為令人髮指。

但審酌王女、陳男案發後都與小妍和解,並全數給付賠償金,王女事後矢口否認犯行,陳男坦承加重強制性交,但否認強盜的犯後態度,改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王女、陳男有期徒刑5年6月、5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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