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一人分飾三角,詐騙陳女27萬888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2018年12月7日在網路上以假名結識陳姓女子,並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不料,他竟一人分飾三角,還使用假帳號扮演父母,取得陳女信任後,接續以急需醫藥費等理由,從陳女身上詐得27萬388元。對此,桃園地院日前
依詐欺取財罪,將林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2018年12月7日以假名透過微信結識陳女,且以結婚為前提,與陳女交往。然而,交往期間林男竟還使用另外的暱稱,假扮成父母,並將陳女加為好友,傳訊鼓勵陳女與林男結婚生子,藉此取得陳女信任。
接著林男先是以男友身分傳訊陳女稱「工作不便外出,要求代墊設計費」、「替公司科長代訂機票,要求代墊機票費」、「代墊房客電費」,另以雙親身分個別傳訊「太陽能板急需付款」、「代墊毀約金」、「林男父親在加護病房急救」、「需要醫藥費」、「需要支付文件費用」等語,讓陳女接續匯款10次,金額總計27萬388元。
直到陳女在2019年11月中旬,要求林男返還借款時,發現對方避不見面又失聯,匯款的帳戶均是人頭帳戶,才得知自己受騙,立即報警,全案曝光。
檢警偵查期間,林男坦承不諱,事後被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而人頭帳戶的共犯則獲不起訴處分。桃園地院勘驗相關事證後,依詐欺取財罪,將林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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