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掏空案投保中心求償 二審仍判21被告須賠2億4千餘萬

▲▼遠東航空,遠航倒閉,遠航MD-82型客機落地滑行。(圖/記者李毓康攝)

▲遠航掏空案,二審仍判賠近3億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2006年間爆發財務危機,公司營運出問題,一度停飛、重整。受害的3百多名投資人,授權投保中心代為求償,一審判決遠航前董事長崔湧的遺產管理人袁震天律師等21位自然人、法人被?,應連帶賠償2億4千萬餘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決須賠償2億4,161萬1,101元。可上訴。

檢調單位查出,崔湧夥同公司前總經理陳尚群等人,利用轉投資、假業務真侵占、公帳變私帳等等手法,陸續掏空公司;另外公司前財務處副總吳勇璋,與吳哥航空執行董事樓文豪,以借飛機和機組員的假造合約,讓吳哥航空延遲付款,但吳哥航空最後無力償清數億元的包機款。檢方估計,崔湧等人藉此掏空遠航達20億餘元,因此對崔湧、陳尚群等9名被告提起公訴。

案件審理期間,崔湧與陳尚群2人棄保潛逃,其餘被告經法院審理後,一二審法院均認定吳勇璋、樓文豪等人,犯下《證券交易法》中的「特別背信」、「申報不實」等罪,其中吳勇璋遭判刑7年、樓文豪判刑6年6月。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前年間改輕判吳勇璋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樓文豪也輕判2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至於遭通緝的崔湧,2015年間在美國的康乃狄克州住處自殺身亡。

而投保中心接受331名投資人授權,向遠航公司請求賠償3億餘元。一審判決21名被告,包含崔湧遺產管理人袁震天律師、陳尚群、吳勇璋、前遠航企劃部門主管施建華、樓文豪和遠航公司等自然人、法人等,須連帶賠償2億4,161萬1,101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3日宣判,駁回上訴,扣除何解金額5千餘萬後,仍判決須賠償2億4,161萬1,101元。其中重整後的遠航公司需負擔3%賠償,金額為889萬3191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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