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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警局冬季加強酒駕取締 累犯拒測者重罰

▲▼ 酒駕零容忍 嘉縣警局冬季加強酒駕取締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縣警局冬季加強酒駕取締。(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近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輿論撻伐及民眾高度關注,經統計分析近年各月份酒駕肇事情形,以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死亡之高峰期,因該期間正值補冬時節、國定連假及春節等民俗節慶,民眾過節歡聚經常飲酒助興,遇有天候不佳影響路況及駕駛人酒後注意力下降等因素,就會導致酒駕肇事增加,為宣示「酒駕零容忍」之決心,並貫徹政府嚴懲酒駕政策,嘉義縣警察局自11月份起全面強化取締酒駕交通執法專案,將透過防制宣導,強勢執法作為,鄭重向「害人害己」的酒駕劣行宣戰。

自2019年7月修法加重酒駕罰則至今一年有餘,根據交通隊分析修法前後各一年期間,在嘉義縣酒駕違規遭取締件數雖減少27.99%,但酒駕肇事傷亡人數卻僅減少4.11%,顯見酒駕上路以身試法者仍然大有人在。有鑑於此,為澈底杜絕酒駕當事人與同行酒友消極僥倖的心態,警方將會持續落實執法,一旦發現駕駛人有酒味酒容,必定依法酒測,超標究辦,對於累犯及拒絕接受酒測者,絕對「判更重,罰到痛」,絕不寬貸。

▲▼ 酒駕零容忍 嘉縣警局冬季加強酒駕取締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 嘉縣警局冬季加強酒駕取締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但許多民眾可能不知道,若車主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情形,仍乘坐同行,車主則與酒駕者處1.5萬到12萬元相同罰鍰,並吊扣牌照3個月。此外更新增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只要汽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對於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排除70歲以上、心智障礙、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運輸業乘客的處罰。

還有,5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或肇事致人重傷死亡酒駕者,吊銷駕照後重新考照1年內,需自費在車輛加裝酒精鎖,上路前需未檢出酒測值才能發動駕駛。

▲▼ 酒駕零容忍 嘉縣警局冬季加強酒駕取締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警方再次提醒,冬令進補或餐敘飲宴,無論是飲用酒類,或者是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薑母鴨、燒酒雞或羊肉爐等,酒測值超標均將受罰,應儘可能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請人代駕或計程車代步最保險。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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