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捅妻「35刀」…躺一旁伴屍10hrs!見兒返家冷吐:我殺了你媽

▲▼板橋命案。(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新北市板橋男子殺妻案,判決結果出爐。(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2月20日發生一起人倫悲劇!郭姓男子因與妻子發生爭吵,竟趁著妻子午休時,持刀猛砍對方35刀,導致妻子噴血慘死在臥室床上。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兒子返家卻沒見到母親出來打招呼,破門後驚見母親全身是血,郭男才開口坦承,「我殺了你媽媽」,兒子當場崩潰報警。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郭男1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郭男因為視力退化及左肩受傷等身體狀況,多次向妻子抱怨,但卻未被理會,還態度不佳,2人2月20日為此發生口角,他因此心生不滿,趁著妻子午睡期間,拿著水果刀進房,接著朝妻子胸口猛捅。

過程中,妻子曾起身掙扎反抗,但仍敵不過郭男力氣,一共遭砍了35刀後,噴血慘死床上。郭男殺妻後,本想同歸於盡,但自殺未遂,最後伴屍10多個小時。直到隔天上午,郭男兒子返家,卻沒見到母親身影,打開房門後竟驚見母親倒臥血泊且全身已屍僵,而郭男則在一旁坦承,「我殺了你媽媽」,兒子當場崩潰。

新北地院審理時,郭男辯稱,他只有刺妻子胸部4、5刀而已,另外還主張自己患有重度憂鬱症等,且殺人後也因為後悔而自殺,因此請求減刑。不過法官認為,郭男在羈押訊問及審理時,都能夠詳細說明案情,過程鉅細靡遺、前後相符,並多次表達後悔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且犯案後還知道要將妻子身上有價值的飾品取下,更在羈押期間編造自首情節要求兒子配合,顯見他是智慮正常之人。

此外,醫院檢定也認為,郭男的精神疾病並未影響到他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且他也明顯知道殺人犯法,因此不符合減刑要件,再者他手段兇殘,審酌他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最後依殺人罪判刑1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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