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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109學年度第1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10月1日起申請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即日起至10月25日受理申請。(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即日起至10月25日受理申請。(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即日起至10月25日受理申請,設籍竹市的低收入戶學生,備齊資料至區公所申請,經審核資格符合,國小學生可領5000元、國中學生7000元、高中職1萬4000元,大專院校學生2萬元的助學金,請民眾把握時效申請,別讓權益睡著了!

為維護弱勢家庭學生的就學權益,市府藉由補助助學金的方式,減緩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壓力,且審查標準並非看學業成績而是採身份資格認定,凡設籍新竹市,持有本市區公所109年度核發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年滿25歲(含)以下,並持續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及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在學之低收入戶學生家庭,且沒有重讀、延修(畢)、轉系降讀者,每學期核發5,000至2萬元不等的助學金。

市府教育處也提醒,本次申請日期自109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止,請民眾握時效於期限內到區公所辦理。另申請助學金時,應備齊公所核發之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小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請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為加速申請程序,民眾可先至新竹市教育網(http://www.hc.edu.tw)表格下載—特前科—獎助學金申請處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核章。另為簡化申請流程,可由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簽具同意書,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眾四處奔波檢具申請資料,有需求的民眾請多加利用。

民眾若有任何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市府教育處、三區區公所民政課,聯繫方式如下:東區區公所電話:03-5218231分機208、北區區公所電話:03-5152525分機230、香山區區公所電話:03-5307105分機244、本府教育處特前科電話:03-542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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