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兩棲快艇採購爆醜聞!勾結業者偷工減料浮編億元...兩軍官起訴

▲前陸軍司令部軍情處賴姓軍官與前軍備局蔡姓軍官負責採購海龍高性能兩棲作戰艦,與黃姓造成業者勾搭浮編上億元採購,賴、蔡蒙混讓黃姓業者驗收過關,桃檢8日依貪汙罪嫌起訴。(圖/達志示意圖)

▲陸軍前軍情處賴姓軍官、前軍備局蔡姓軍官負責採購海龍高性能兩棲作戰快艇,涉與黃姓造船業者勾結浮編上億元,賴、蔡還蒙混助驗收過關,桃檢8日依貪汙罪嫌起訴。(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國防部在2007年至2010年間斥資7億7千餘萬元採購20艘高性能海龍快艇採購案,當時負責採購前陸軍軍情處賴姓軍官、軍備局蔡姓軍官卻私下與龍德造船公司黃姓負責人勾結,編造不實載重、武器裝備等資料,協助黃通過驗收,再以其他理由浮報上億元預算,案經調查局移送國防部高等軍檢處再轉送桃檢偵辦,歷經5次發回,經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命令桃檢依貪汙罪嫌將賴、蔡與黃姓業者提起公訴。

桃檢起訴書厚達91頁,55歲的賴姓男子為前陸軍司令部軍情處情參官、55歲蔡姓男子則為前軍情局商情管理處採購官,71歲黃姓男子則為龍德造船公司負責人,其中賴蔡2人負責國防部2007年至2010年間為補充兩棲作戰用艦艇,提出採購20艘軍購案,總計7億7679萬2千元,預備籌購海龍高性能快艇,當時陸軍司令部計畫先採購1艘,經測試驗收合格後再繼續買足剩餘19艘。

桃檢指出,賴男負責辦理第1艘快艇採購案,但因不符合規格首次流標,進行二次開標時,黃意圖獲取20艘採購案,先以低於底價之1972萬元價格搶標,企圖以小綁大手法,遠低於底價每艘快艇2千3百萬元,因而低於另兩家廠商開價而得標。此外,為符合作戰需求,高性能快艇契約中明定,包括油料、人員與彈藥機槍等,承載總重應達5490公斤,黃為降低成本並從中獲利,以不符契約載重規格,將人員、武器載重從原本設計負重的3千公斤,降至1312公斤,扣除機砲武器與裝備載重後,僅預留512公斤,根本無法滿足作戰時需求。

賴男明知載重不符,2008年目視驗收時缺乏20機砲槍,在宜蘭縣蘇澳港載重測試也未達標,竟讓其蒙混過關,並由龍德公司獲取1972萬元工程費,陸軍航特部在2009年7月6日呈報陸軍司令部共有11項缺失,包括滿載油料彈藥即無法滿載人員等,不符合高性能艇作戰之需求才揭露此重大弊案。

桃檢發現,通過驗收後,造船公司黃姓負責人還提出報價單,將每艘快艇浮報至2千8百餘萬元,遠高於投標時1972萬元,賴後來從中偷偷修改契約內容,下修滿載重量、最大船速,並於後續商情分析表,將每艘價格提高至724萬元,再把舞弊後續19艘快艇採購案資料提交採購中心處理;蔡男接手後與賴男合作,再次浮報價格與數量,明知船體工法一樣、輪機也相同,卻在差異分析羅列不實項目,配合龍德公司將船體結構、輪機設施與管理費等項目,將每艘快艇報價拉高至2千6百80萬元,最後拍板底價共5億6百萬元。

桃檢認為,賴、蔡在重大軍購案中勾結黃姓負責人,先由賴在第一案配合驗收後,第二案未公開招標,再依龍德公司浮報底價,與接手的蔡男製作不實報表,3人共同舞弊涉浮報價格高達1億1千餘萬元之犯罪事實,8日偵結依貪汙罪嫌將3人提起公訴,其中蔡姓男子再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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