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男大生掐脖逼復合…還要她道歉:鬧進警局是人生羞辱

▲▼恐怖情人,男友,前男友。(示意圖/pixabay)

▲蔡男不滿分手,想求復合又遭拒,竟對女方拉扯、掐脖鬧進警局,事後還不認錯,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pixabay)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輔仁大學三年級的蔡姓男子,因分手後求復合未果,竟一路糾纏就讀世新大學的前女友小荷(化名),還強行肢體拉扯、掐脖,讓小荷差點窒息,沒想到蔡男完全不認錯,甚至怪小荷讓他進警局,尊嚴受辱、丟臉,要求小荷道歉。台北地院認為蔡男無悔意,依強制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11月29日下午,蔡男前往世新大學找小荷談判,但小荷表明不願再與蔡男接觸,於是動身前往景美捷運站,準備去打工,不過小荷行走過程中,蔡男一路尾隨,然後突然拉扯小荷手部,還以手臂勾住小荷脖子,不讓小荷離去,小荷隨即大聲呼救,一旁路人見狀後報警,直到員警到場後,蔡男才鬆手。

蔡男不僅否認犯行,還要求小荷跟他道歉!他辯稱,小荷常常提分手,覺得小荷反覆無常,他沒有要分手,自認彼此還是情侶關係,而強制罪是指利害關係相對人,既然是情侶就不構成,堅認自己無罪;還說當天是小荷情緒暴躁,他怕小荷情緒失控衝向馬路發生危險,才用雙手抱住小荷,他沒有用力,小荷也沒受傷;甚至說到,他因為此事鬧到警局,讓他覺得是「人生的羞辱」,他希望小荷向他道歉。

小荷則指出,她與蔡男交往後才知道對方有憂鬱症,交往期間蔡男常情緒失控,2019年11月初,已在警察局分手,當時雙方父母都在場,但蔡男一直想復合,她不答應,於是蔡男到學校找她,還一直跟著她,她那時候沒有奔跑,也沒有要誇越馬路,但蔡男竟衝過來拉她的手不讓她走,還從背後掐脖子,致她無法呼吸,她嚇得抗拒掙脫、大喊救命。

小荷表示,蔡男掐她脖子後,還會以電話或到學校騷擾她,造成她身心恐懼,不敢上學、不敢出外打工,警衛跟教官都曾目擊,雙方學校的性平會也有調查報告,蔡男甚至告她和她父母恐嚇,認為蔡男疑似有報復心態,害怕蔡男會再做出傷害她的舉動。

小荷還說,她不是不想和解,而是蔡男毫無悔意,完全不承認錯誤,猛找藉口脫罪;公訴檢察官也說,蔡男犯後態度不佳,做錯事還一直找理由辯解,沒有悔意。法官審酌一切情狀後,認定蔡男說法不可採,蔡男確實有以強暴、脅迫手段妨害小荷的自由權利,因此依強制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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