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長陳家欽涉偽造文書 內政部移送5人北檢偵辦

▲▼立法院財政等聯席委員會審查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警政署長陳家欽 。(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史上頭一遭!警政署長陳家欽遭內政部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已收案展開進一步調查。據透露,內政部政風處在經過詳查後,認定陳家欽等5人有涉及偽造文書等嫌疑,因而移送北檢交由司法調查釐清。

陳家欽先前因曾犯酒駕的張博鈞升官案,引發爭議與反彈,該人事案最後雖緊急撤回,卻已重傷警察形象,而之前署長辦公室發文全國海選徵調2線4星專員,又爆發過程「偽造文書」違法爭議,而內政部在經過內部調查後認為全案有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日前正式移送卷證給北檢。

據指出,北檢收到內政部政風室移送的資料後,已分案並將陳家欽、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5人,列為偽造文書等罪被告進行調查。

內政部移送北檢的檢舉及相關卷證資料指出,陳家欽被控替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等3名警務正量身打造升官圖,涉嫌授意人事室主任張淑芳,教唆原為警階2線3星的3人撰寫「職務歷練」、「警政交流」等不實的職務報告,再虛構遷調流程,偽造外調至刑事警察局派令公文。

檢舉及相關卷證內容提及,3人職缺被外調至刑事局後,只有公文過個水,人卻沒有到職,仍留在署長辦公室上班,警政署旋即發文全國海選徵調署長辦公室2線4星專員,3人順勢被圈選陞官,迴避內陞制度但實質卻是內陞,因而影響其他員警權益,「足以生損害於他人」,涉嫌刑法偽造文書罪。

檢舉內容指出,2019年4月18日,警政署以警署人字第「1080078831-1」號令,發布吳正傑、渠正慈2人調派刑事局的人事公文,當天卻又以同1份公文、不同支號「1080078831-2」去函刑事局,讓2人留下支援署長辦公室。換句話說,即職缺調到新機關的同時,又要求被調職者待在原機關工作,人事派令前後矛盾、毫不避諱地公然作弊。

另外,檢舉內容也指出,王文助的人事調派公文則是2019年6月4日發布,警政署發布王文助調派刑事局警務正後,隨即又發文要求他支援署長辦公室;一連串的虛偽人事派令猶如「假全國海選、真作弊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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