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生變男女由愛生恨 外遇男女被依通姦、恐嚇判刑

▲呂姓女子3年前與簡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姦情曝光後兩人互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呂姓女子3年前與簡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姦情曝光後兩人互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呂姓女子4年前因修理機車認識已婚的機車行簡姓老闆,後來雙方互有好感,2人在3年前展開婚外情,以每周3至4次頻率維持親密性關係,後來簡妻透過丈夫手機查出2人有婚外情提告,呂女向簡男傳簡訊「人被逼急了什麼事都做的出來啦」;簡男回嗆「我真的很想給妳死!」呂女死心後也提告簡男恐嚇,地院審理後判處呂女通姦罪4個月有期徒刑、簡男則依恐嚇罪判處拘役10天。

地院指出,24歲的呂姓女子於4年前因機車故障到簡男開設的機車行修車,兩人因而相識,雙方互有好感還在臉書互加好友交往,呂女知道簡男已婚身分,但被愛沖昏頭,兩人在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間,在北部地區摩鐵與呂女住處,以平均每週3至4次頻率有親密關係,這段關係維持約10個月之久。

地院查出,2017年5月,簡妻發現先生手機LINE與呂女互傳「我愛你」等曖昧訊息,懷疑先生有婚外情,經追問後簡男坦承與呂女有婚外情,當時向簡妻寫下悔過書認錯,但簡妻仍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但事後撤回對先生告訴。

呂女挨告後曾傳LINE向簡男求救,「你們要我付出代價沒關係,我也會要你付出代價」、「人被逼急了什麼事都做的出來啦」;簡男則回嗆「我真的很想給妳死」等語恐嚇,呂女求助無門下對簡男提告恐嚇。

呂女偵訊時坦承與簡男有婚外情,當庭表達願與簡妻和解,但簡妻卻拒絕和解,地院考量呂女與簡男均坦承犯行,審理後依通姦罪判處呂女有期徒刑4個月,簡男則依恐嚇罪判處拘役10日,雙方均可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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