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技術曝光!1車格「停進2輛車」塞好塞滿 網一看大驚:應該按個讚

▲▼宜蘭一車格停進去2輛車,相當吸睛。(圖/讀者提供,下同)

▲宜蘭一車格停進去2輛車,相當吸睛。(圖/讀者提供,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厲害喔,怎麼擠進去的?」這才叫停好停滿!宜蘭在端午連假第1天車潮湧入,市區車位難找,而在宜蘭市中山路路邊停小型車的停車格,出現吸睛的1車格停進2輛車場景,而且是停好停滿、沒超線,停車技術是吸引路人目光。

有民眾7日在宜蘭市區發現,2輛小車雙貼的停進1個路邊停車格,而且沒超線,有人說:「技術厲害」、「應該給車主按個讚」、「1格當2格用,大大省去停車空間」。

▲▼宜蘭一車格停進去2輛車,相當吸睛。(圖/讀者提供,下同)

▲▼宜蘭一車格停進去2輛車,相當吸睛。(圖/讀者提供,下同)

1格2車用,宜縣府說,一般路邊停車格畫設規格是長度5到6公尺、寬2.5公尺,只供1車停放,但只聽過一車同時占停2個停車格,沒見過2輛汽車同時停得進同1格又沒超線的。

2輛汽車共停1個停車格,停車收費是以1車1格為計算單位,2車停1格,是收1輛車停車費?還是2輛?

宜縣府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規定,1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得停放1輛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應依規定,因此,同1車格不能同時停1輛以上的汽車,一定有1輛是違規的。

「若依規定的話,1輛車要收費,另1輛車要開罰!」因為2汽車共停1停車格,即使都能停到停車格內,還是要依先來後到,先到的是合法停車,收取停車費,後到的汽車是未依規定停車,屬於違規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千200元以下罰鍰。

▲▼宜蘭一車格停進去2輛車,相當吸睛。(圖/讀者提供,下同)

另,縣府指出,這2輛車緊緊相貼,車主或開車的駕駛可能是彼此熟悉,才會這樣停,因一般是停好後,停車收費員才到場開單,無從辨別那輛車是先來、那輛車是後到?收費員也從來沒有遇過這種情況,且2汽車都停好在合法的收費停車格內,因此2車都開收費單。

除非修法同一停車格也可以停放1輛以上的汽車,否則這種停車方式在現行法規裡是違規的,也不鼓勵駕駛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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