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到越南打拼!人妻狂偷腥小王 鹹濕對話曝光:害我每晚XX

▲▼第三者,外遇,情變,分手,劈腿。(圖/視覺中國CFP)

▲廖男驚見妻子與胡男鹹濕對話怒而提告,台中高分院判賠20萬元確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廖姓男子與何姓女子為夫婦,結婚7年並育有1子1女,廖男為改善家中經濟接受公司遠派越南工作半年,未料返台後有名甘姓女子來訪,拿出她的丈夫胡姓男子與何女的親密對話紀錄,包括「我喜歡你身上的味道」、「就都妳害我每晚夢遺」等語,廖男精神受到莫大痛楚,怒而向何、胡求償60萬元,雖2人事後辯稱這只是LINE對話,並無通姦行為;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對話已超過普通友誼界線,侵害對方配偶權,判2人賠償廖20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廖男、何女結婚7年,婚後感情融洽,直到2016年5月間廖男遠赴越南工作半年,同年12月廖返台,甘女來訪並出示其丈夫胡男與何女的親蜜對話紀錄,胡寫下「吃了你的口水,真的肚子怪怪的」、「就都妳,害我每晚都夢遺」、「想回到彼此都沒有家庭的時候」等語,廖得知自己戴綠帽,氣得對2人提告。

何、胡2人向檢方否認通姦,辯稱2人關係僅止於LINE對話,只是單純同事關係,並無肌膚之親,但台中地院一審認為,2人行為足以破壞婚姻共安全的行為,配偶與外人有逾越普通朋友的不正常往來,也會破壞婚姻信賴,侵害對方配偶權。判決2人應賠廖30萬元。

2人不服再上訴,台中分高院認為,專科畢業的何女是公司行政人員、高職畢業胡男是工廠作業員,2人月薪未超過2萬3000元、無不動產;將賠償金額降至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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