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摸大奶嗎?」鹹溼訊息誘上床 少女支開男友激戰小王

▲(圖/記者陳凱力攝)

▲檢方依據手機對話內容與證人說詞,還有小芳事後的反應判定許男不予以起訴處分。(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張男帶17歲女友小芳回租屋處跨年,沒想到小芳看上他的室友許男,先趁男友午睡時,傳訊邀許男到廁所「驗證巨乳」,更支開男友誆他跑腿去藥局買藥之時與許男「炒飯」。事後,許男後悔動上了好友的女人,小芳面子掛不住,反咬許男強制猥褻,檢方還原現場,認為小芳事後反應與證人說詞,皆無法證明被強制猥褻,全案不起訴處分。

小芳對許男指控,許男與男友兩人是好朋友,一同在外租屋,2017年跨年夜她去男友租屋處,被許男趁機強行親吻臉頰、撫摸胸部及下體。

許男坦承是張男叫他騎車去湖口車站載小芳一起跨年,張男睡午覺時,小芳用手機傳訊息跟他說她胸部很大,他開玩笑回說不然讓他驗證一下,沒想到小芳竟說好,還跟他一起進廁所,他有再向想小芳確認真的可以摸嗎,小芳有答應,幾秒鐘後2人就離開廁所,絕對是你情我願,如果真的有強迫,她大可以發出聲音求救或推開,張男就在房間裡,一定聽得到,事後張男質問時,他有解釋並對他自己一時衝動感到抱歉。

檢方調查,驗胸當日的稍晚,小芳以胃痛為由,支開男友出去幫她跑腿買藥,趁男友不在時跟張男炒飯,事後卻完全沒說遭許男侮辱之事,仍繼續與許男共處一室過夜、用餐,與常理不符。

檢方也發現小芳與許男的臉書通話紀錄,許男發送「傳妳最迷人的照片給我可以嗎?」「妳今天穿啥顏色的?」「可以看一下嗎?」等訊息給小芳,小芳則回覆「我沒迷人的照片」、「早安」等語,2人發生親密接觸後,仍正常聊天對談,與一般被害人對加害人強烈嫌惡之常情大不同。男友也證實小芳在他面前沒有表現出被侵害的樣子,後來他跟小芳吵架,她才說出被摸胸的事,許男向張男表達懺悔之意,竟讓小芳覺得下不了台而怒告許男性侵,檢方因此確認並無強制猥褻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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