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技工鐵鎚敲頭 教師「出國紓壓」求償5百萬遭打臉

▲打架示意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法院認為出國紓壓並非必要醫療需求,因此判林男只須賠償16萬9千元。(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基隆海事學校的林姓技工,因不滿校內江姓教師挪動學生物品至走廊,竟持鐵鎚敲擊對方頭部,造成江男頭皮1.5公分撕裂傷,遭民事求償522萬。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江男無法提出「因傷須休養不能工作」等證據資料,因此判林男只須賠償16萬9千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6年11月8日,雙方在基隆海事學校的辦公室內,為了學生物品擺放位置喬不攏而發生激烈衝突,拉扯過程中,江男頭部撞擊地面,還遭林男以腿部踩壓頸部,導致江男頭皮撕裂傷約1.5公分、頭部等身體多處挫傷、瘀傷。

江男事後稱罹患創傷症候群、無法工作,提出財產損失200萬、精神撫慰金100萬、以及出國紓壓等雜費共計522萬元,向林男求償。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江男稱罹患創傷症候群以致無法工作,必須出國紓壓以平復創傷,但卻不能提出足以證明「其因傷必須休養而不能(不宜)工作」或「其因傷必須出國紓壓否則無以平復」的證據資料,除一度由他人待課授業導致遭雇主扣薪2200元以外,其他皆未有「因傷而請假休養」的事實,並且目前仍繼續在基隆海事學校任教,加上「出國紓壓」並非不可或缺的醫療需求,因此認為賠償要求欠缺根據、不應准許,計算醫療費用、薪水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判林男賠償16萬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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