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美女/保護數位隱私 強化資訊人權

示意圖,臉書,facebook,社群網站,社群媒體,上網,打字,電腦。(圖/美聯社)

▲臉書爆發個資外洩事件,導致數千萬用戶的個人資料遭違法擷取,同樣地,國家也有可能因為大量蒐集個資而造成對人民隱私的侵害。(圖/美聯社)

近年來,世界各國在史諾登事件後,對於資訊人權的討論及保障民眾網路隱私的公民運動風起雲湧,要求國家與企業在數位隱私保護上,應該要受監督及課責。而其中「網路透明報告」就是針對政府及企業在數位隱私權與數位言論自由的部分進行相關的資訊揭露。台灣目前尚未有官方的「網路透明報告」,但是我與辦公室團隊同仁自2015年開始,已經跟台灣人權促進會(以下簡稱台權會)共同合作,催生民間版的「台灣網路透明報告」,今年已是第二年發布報告。

所謂「台灣網路透明報告」,其實與資訊人權息息相關,尤其是數位隱私權與網路言論自由的保障,也就是說,我們在網路上留下的個人資料是不是有可能被濫用,政府或網路平台的經營者是否過度限制使用者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等等。這幾年在國際社會上,對於資訊人權的討論與相關的社會運動也愈來愈多,各國政府也開始重視這方面的人權保障。舉例來說,歐盟已在兩年前通過「通用資料保護規則」,而這部放眼全世界堪稱最新、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將於今年5月開始上路。

對此,台灣政府尚未有相關專責機關,目前只有司法院每年出版《通訊監察年報》,針對法院進行通訊監察的概況進行統計與分析。但對於檢、警、調以及政府相關部會,向網路服務供應者或是電信業者進行個人資料請求或要求限制網路內容的相關統計與分析,台灣目前都還沒有任何官方報告。若連基礎的統計都付之闕如,當然無從想像整體國家監控的樣貌,也無法看出哪些部分可能有缺失或侵害人權之處,由此觀之,台權會所製作的網路透明報告確實有高度的指標性。

從報告中得知,台灣在近兩年內,有近七萬件來自政府的個資調閱要求,在通訊監察的部分每年也有兩萬件以上。在這兩萬件中,司法機關向檢察官聲請案有96%的核准率,但是若是送進法院則僅剩68%的核准率,這樣的差異其實也在提醒相關部門,應該要進行檢視是否有檢察官浮濫核發的問題。

我們辦公室團隊自2015年開始協助進行這個計畫時,許多政府機關都表示因為尚未建立相關的統計,所以無法提供資料。相較之下,今年的情況已改善許多,衛福部、警政署等部會也已經開始著手建置相關統計資料庫,我也期待如此做法能更加普及,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的精神。

今年3月份,臉書爆發個資外洩事件,不但導致數千萬用戶的個人資料遭違法擷取,也引起廣大社會大眾的疑慮,人們開始意識到在網路上留下的個人資訊隨時可能被企業濫用。同樣地,國家也有可能因為大量蒐集個資而造成對人民隱私的侵害。對此,政府在蒐集個資的法源依據以及作業程序,應該更完善、透明,也應主動公開相關統計資料。我與辦公室團隊同仁也會持續協助台權會的網路透明報告計畫,更期待政府能早日跟進,出版官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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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立委●尤美女,立法委員,投入婦運35年,推動諸多性平法案,現致力於婚姻平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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