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快崩潰!傳自慰片、獻iPhone 色男「約砲」方式超噁

▲▼臉書傳手淫影片給少女,男大生竟說「好玩」。(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臉書傳手淫影片給少女,男大生竟說「好玩」。(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社會中心/新北市報導

許多人喜愛用網路交友,但近期卻有好幾起網路騷擾案例。基隆一名22歲的林姓男大生於今年1月透過臉書四處加未成年少女為好友,先觀察對方個人資料,再瘋狂傳私訊邀約外出,甚至提到「我們互相幫忙自慰」的噁心要求。林男被少女拒絕後,惱羞傳送「打手槍」自拍影片給對方,並寫下「妳逃不掉」等恐嚇字眼,被依恐嚇及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林姓男子就讀基隆一所大學,從半年前就開始以亂槍打鳥的方式,在臉書加了許多國中和國小女學生的好友,再觀察對方的個人資料後,開始主動提出「可約嗎?」、「我們互相幫忙自慰」等騷擾訊息。被女方拒絕後,林男竟惱羞成怒,恐嚇「你逃不掉」、「我知道你讀什麼學校」、「你朋友的朋友都在計畫中」,還將自己自慰的影片傳給對方。

▲▼臉書傳手淫影片給少女,男大生竟說「好玩」。(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林男傳訊息騷擾未成年少女。(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臉書傳手淫影片給少女,男大生竟說「好玩」。(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許多被害少女因此情緒焦慮,甚至出現失眠等症狀,經家長詢問後才得知是被林男騷擾,憤怒地向警方報案。警方根據多名受害者指證,發現至少有17名少女被邀約和騷擾,林男臉書也有許多與角色扮演少女的合照,且上百名臉書好友中,竟有九成都是國中小少女,因此申請拘票逮捕林男。

新北市警方透過網路IP查獲林姓男子到案。林男辯稱「只是開玩笑」、「覺得好玩」、「不知道後果如此嚴重,現在非常後悔」,訊後依恐嚇及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臉書傳手淫影片給少女,男大生竟說「好玩」。(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林男被依恐嚇及妨害風化罪嫌送辦。(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另外一起案例也發生在新北市,一名36歲呂姓男子在2016年7月於網路聊天室搭訕17歲少女琳琳(化名),雙方互加LINE好友後,呂隨即傳訊纏問:「妳缺錢嗎?缺、不缺?」琳琳回覆「我缺錢也不會跟你要」,呂男則回嗆:「有骨氣,可以當飯吃嗎?」。

但呂男仍不死心,傳給琳琳「脫,妳自己看要啥,我買給妳」等訊息。一開始琳琳還說「我才不要在陌生人面前脫衣服」,最終動搖表示「都你啦,引出以前那個愛慕虛榮的我了」。呂男開心地回應「妳願意了喔、妳要啥呢?」。琳琳回答要iPhone,並且傳送清涼裸照給對方。

▲iPhone 6s。(圖/記者洪聖壹攝)

▲iPhone示意圖。(示意圖/記者洪聖壹攝)

呂男拿到清涼裸照後,竟然還問琳琳「要妳的第一次需要什麼?」還強調「任何條件都可以,iPhone加妳之後的學費」。一聽到要發生性關係,琳琳馬上拒絕對方,卻遭呂男怒嗆「別忘了,這妳傳給我的,所以主導權在我身上…請妳搞清楚,妳順從,該你的,都會給妳」、「妳讓我X啊,要嗎,要我就給妳」、「傻傻相信脫衣服就有iPhone可以拿,妳讓我X,妳就是我的女人,iPhone基本的,每個月還會給妳生活費...,我都沒差,頂多就X不到處女!」

由於擔心裸照被外流至網路上,琳琳立刻報警處理。呂男到案後,辯稱網路上年齡都是虛擬的,也從來沒看過對方身分證,所以不知道琳琳未成年。新北地院審理時,審酌呂男坦承犯行,事後也道歉、賠償被害人,雙方達成和解,加上正值壯年、未來仍有可為,因此在今年1月24日依使未成年者性交易未遂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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