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欠15萬高利貸!被逼接客2個月肉償 每天剩200元吃飯

北市大安警破獲從事半套性交易的「蔓蔓」應召站,赫然發現一胡姓孕婦也下海上班。(圖/資料畫面)

▲女子無力償還15萬高利貸,被逼下海接客2個月肉償。(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女子前年向38歲陳姓男子借5萬元高利貸,豈料欠款短短2個月就暴漲至15萬元。陳男眼見女子無力償還,竟逼對方下海接客,並以每次2500元的代價還債,直到女子因賣淫被警方查獲,全案才因此曝光。彰化地院審理後,依重利罪、圖利媒介性交罪,判陳男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

女子出庭時供稱,她前年向陳男借了5萬元,無力償還,豈料對方獅子大開口,聲稱年利率是608%,但只要她願意每天接客5、6人,每次代價以2500元計,2個月就讓她清償15萬元債務,還會每天給她200元便當錢;當下她別無選擇,才只好下海還債。

陳男辯駁,當初只是想賺點利息,才把錢借給女子,而且並未談到利息,否認重利犯行。他反控,女子一拿錢後就人間蒸發,還留下假住址、電話,根本有意捲款逃跑。至於媒介性交易部分,陳男坦承不諱。

彰化地院審酌相關人證、物證,認定陳男重利、媒介性交易證據確鑿,因此依重利、圖利媒介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6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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