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了不少! 社區總幹事手電筒「偷窺」住戶帳單被判刑

▼電信公司至今尚未查明原因(圖/達志/示意圖)

▲台中某社區總幹事與管理員偷窺住戶信件遭判刑、罰款。(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公寓大樓張姓總幹事及李姓管理員,因好奇社區前住戶「信用卡刷了多少」,李男竟持手電筒照射前住戶郭男的信用卡帳單,隨後轉告張女,2人再度以手電筒照射「偷窺」該信件,台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李男罰金8千元,張女判拘役25日。

判決書指出,張女、李男2人受僱於同一保全公司,並分別擔任臺中市某社區的總幹事、管理員;李男於2015年11月16日上午將將信件分送至各住戶信箱,基於好奇持手電筒照射前住戶郭男的信用卡帳單,偷窺內容得逞。事後,李男興奮轉告一旁張女,「他的信用卡刷了不少錢!」等語,2人再度以手電筒照射方式,偷窺郭男帳單內容,遭郭男發現提告。

本案在警訊、偵查、審理期間,張女矢口否認犯行,直到郭男拿出錄到上述侵權行為的光碟,張女才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張女犯後態度不佳,判拘役25日,李男則在偵查、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且事後有向郭男道歉,法官從輕量刑,判李男罰金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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