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無照撞傷孕婦!害早產兒2小時斷氣…「不算自然人」判無罪

▲▼懷孕,超音波,胎兒,產檢。(圖/達志/示意圖)

▲懷孕24週的梁女被撞後,當晚隨即剖腹誕下胎兒。(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55歲林姓婦人只有自排車駕照,卻從事代駕驗車工作,還替客戶開手排小貨車驗車,結果途中撞傷一名騎車的梁姓孕婦,導致懷孕6個月的梁女當天剖腹早產,還害嬰兒出生2個多小時就因呼吸衰竭死亡。彰化地院審理時,認為事故當下胎兒還在孕婦體內,不算自然人,因此僅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林婦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2016年6月15日上午,林婦幫一間車廠長期合作的車廠驗車,開著客戶的手排小貨車到彰化監理站辦車體變更業務,不料回程行經大溪路一段某產業道路交叉口時,撞傷25歲的梁姓女騎士,導致對方當場人車倒地,右側骨盆及髖臼骨折,小貨車則衝入一旁的田地內。

梁女經緊急送醫後,腹中6個月大的胎兒胎心音從應有的每分鐘120次以上,降到每分鐘僅剩80次。為了避免胎死腹中,院方緊急為梁女進行剖腹產,但嬰兒當晚7點04分出生後,因為早產器官發育不完全,僅僅2個多小時就呼吸衰竭死亡。

法官認為,林婦明知自己沒有手排車駕照,卻無照駕駛小貨車,且行經閃紅燈路口還未停等禮讓,明顯有過失。不過,事故當下胎兒還在孕婦體內,並不算是自然人,加上嬰兒從出生到死亡之間沒有過失行為存在,所以刑事傷害對象僅及於梁女,嬰兒死亡部分無罪

法官審酌,林婦無照駕駛致人受傷雖然應加重其刑,但她事後主動自首可減輕其刑,加上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因此依業務過失傷害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提供《ETNEWS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