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分手砲絞殺母女!黃麟凱判死定讞 律師團:合併執行不合理

▲4年前,現役軍人黃麟凱在和女友分手後,涉嫌盜領女友戶頭20多萬,被追討,種下殺機。用童軍繩絞殺女友及女友母親,殺人前還逼分手砲。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黃麟凱判死定讞。(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絞殺前女友及其母親的24歲凶嫌黃麟凱,一、二審都遭判死刑,上月開庭辯論時當場下跪道歉, 「每一天都會懷著道歉的心。」但王父只希望判決死刑,最高法院3日判決,屬於《兩公約》中「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全案定讞,不過黃的辯護律師團認為,「判決並不合理!」

黃麟凱2013年9月入伍時剛好與王姓前女友分手,先拿對方的提款卡盜領了20萬,被發現後並追討,還讓母親代還9萬,不過剩下的11萬卻無力償還,因此在事發一個月後,帶了3條童軍繩偷跑到對方住處,先勒死王母,等女友返家後先強制性交後,再將人勒死,一、二審都遭判處死刑。

上月開庭辯論時,黃麟凱更是當場下跪道歉,「每一天都會懷著道歉的心,祈求對方的原諒。」但遭王父拒絕。最高法院3日判決,他犯下的是《兩公約》中「情節最重大之罪」 ,不只計畫縝密,更毫無道德感,雖然事後有道歉懺悔,但已經罪無可逭,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定讞,同時這也是今年首件死刑判決。

不過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認為,黃麟凱殺害王母的案件判決無期徒刑,殺害王姓前女友則判處死刑,兩案卻合併執行死刑,這樣的判決太不合理!」且主張滅絕種族類的屠殺,才能構成《兩公約》中「情節最重大之罪」。

而王父到場聆判後提到,一直很怕無法還給妻女一個公道,「這輩子我再找也找不到這樣好的老婆、女兒。」現在死刑定讞, 「只希望黃男能快點被抓去槍斃,別再浪費國家糧食。」而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孝二舍的黃麟凱,得知判決結果後,則是情緒平靜地回到舍房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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