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危勞職務公務員 退休金起支年齡55歲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圖/記者楊佳穎攝)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23日繼續在院會處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其中,針對公務員辦理危勞職務自願退休,由民進黨團版以出席94人、贊成61人、反對33人通過二讀,條文明定危勞職務的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維持退休年資15年、年滿55歲的「70制」,並依三大類規定給予。

立法院昨日起在院會處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會議自上午9時一路開到晚間10時,雖然逐條表決速度緩慢,仍有不少二讀條文,包含公務人員年改退休金樓地板為32160元、育嬰留職年資可累計,但費用需自付、危勞職務公務員屆齡退休不得低於55歲等。

院會23日接續處理條文,在公務員辦理危勞職務自願退休部分,經過記名表決,以民進黨團版出席94人,贊成61人、反對33人通過二讀,條文明定退休年資未滿15年者,給予一次退休金;退休年資滿15年且年滿55歲者,得擇一退休金種類支領;另外,退休年資滿15年未滿而未滿55歲者,可依規定擇一支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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