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公廁替男童打手槍...判10月 68歲教練辯稱:他提議的

▲替男童打手槍,68歲教練判囚10月。(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1名68歲游泳教練陳覺成前年2月在泳池廁所替1名12歲男童打手槍,遭到警方逮捕,他還一度供稱是男童提議要互相打手槍,但說法不被法院採信,案件近日審判,上周五(5日)陳覺成被依性剝削罪名,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擔任游泳教練的陳覺成,前年2月8日下午5時許,在公共泳池的男廁幫1名12歲男童打手槍,被捕後辯稱男童提議互相手淫,但遭他斷然拒絕。

但此說法不被法院採信,審訊後被判處性剝削罪名,必須入監服刑10個月。但控方也指出,陳覺成對男童做出猥褻行為,違背男童對他的信任,而且他的教師身分,經常接觸兒童與少年,恐對社會造成威脅,要求法院至少判處他15個月有期徒刑。

報導也指出,受害男童拒絕出庭指證陳覺成,而控方也指出,沒有規定要求性侵案的被害人必須作證。新聞曝光後,網友們也紛紛留言表示,「相當誇張」、「10個月應該還要加鞭刑才夠」、「心疼小男孩內心陰影」、「利用信任做出背德舉動很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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