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刺死妻再自殺辯「失憶」 卻因這理由逃過無期徒刑!

▲郭姓男子當時在卡拉OK殺妻再自戕。(圖/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54歲的郭姓男子2016年1月28日,因 不滿經營卡拉OK的游姓妻子與客人互動親密,又目睹對方招待前同居男友,竟用水果刀將她刺死,再自砍3刀重傷,一二審都判15年,最高法院根據精神鑑定,認為他說失憶是狡辯,但是如果判無期,至少要30年才有機會假釋,依其年齡難以回歸社會,因此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與53歲的游姓妻子相戀多年,2人在2015年4月結婚,但婚後他看不慣妻子老是在卡拉OK店與男客互動親密,2015年12月還曾經因懷疑對方外遇,而毆打至輕微腦震盪,案發當天下午到游妻的卡拉OK談判, 雙方沒有共識,轉頭又看到對方招呼前同居男友,他一氣之下拿起水果刀狂砍,隨即再朝自己的左上腹猛刺3刀,送醫急救撿回一命,但妻子宣告不治。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郭男事後坦承犯行,且意識到自己錯手殺死妻子後意圖尋短,可見他良心未泯,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嫌判處15年有期徒刑,全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他不是預謀而且認罪,雖還沒有和被害人家屬和解,手段殘忍但未到死刑程度,而說自己喝酒後精神耗弱這點,根據精神鑑定,行兇時意識清楚,應該是狡辯。

不過如果判處無期徒刑,至少要服刑30年,才有機會可申請假釋,法官認為,依照郭姓男子的年紀,屆時恐怕難以活著回歸社會,如此便無法達到教化矯正的作用,一二審都判15年,因此維持原判15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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