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廣告單上要有電話號碼使用人 台中提高違規張貼罰金



▲台中提高違規張貼廣告單罰金。(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不管是在家用信箱、電線桿還是公佈欄上隨處可見廣告宣傳單,為了不影響市容美觀,台中市環保局規定,廣告單上必須要有電話號碼使用人,且張貼時騎乘車輛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行為人資料,同時提高違規張貼廣告罰金。

環保局表示,很多張貼廣告物常以人頭電話號碼刊登,或張貼時騎著他人車輛,要抓違規難,但裁罰必須以實際違規行為人為處分對象,因此,才會訂出這項法規,以遏止違規張貼廣告投機行為。

環保局也修正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將違規裁罰金從原本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調高成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希望能降低違規。

環保局呼籲,相關房仲、代銷或租賃委託業者可利用合法廣告途徑張貼或宣傳,項是到各區公所申請公用廣告欄、夾報、網路刊登,或在便利商店免費供民眾索閱等方式做,還給市民一個乾淨市容。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