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又穎之死!網路霸凌涉刑事犯罪部分 中檢將偵辦

▲ 楊又穎:快活不下去!生前對話提輕生。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楊又穎走上絕路,她在遺書提到網路的「汙衊式霸凌」,她的哥哥23日代表家屬出面,提到妹妹一直無法釋懷網路的匿名攻擊,讓她深陷憂鬱地獄,儘管家屬不會對網友提告,台中地檢署表示,網路霸凌言論如涉公訴罪或是刑事犯罪部分,會主動了解偵辦。

本名彭馨逸的藝人楊又穎(Cindy)21日於台中住處自殺身亡,留下心碎的家屬與心痛的粉絲,她在遺書提到網路的「汙衊式霸凌」,楊又穎的哥哥23日代表家屬出面,提到妹妹一直無法釋懷網路的匿名攻擊,過去幾個月也曾陪她到醫院就醫,還是無法將她從霸凌地獄中拉出。

▼ 哥哥:其實愛她的人,遠比抹黑她的人多很多。

楊又穎哥哥說,「抹黑造謠的人,很可能就是她身邊的朋友,刊登出來之後,還反過來安慰她不要在意,讓她非常苦惱不知道可以相信誰?」但家人會原諒抹黑者,只希望妹妹的死,能喚起社會大眾對言語霸凌的重視,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人受傷。

台中檢方表示,網路霸凌言論涉及汙衊、造謠等人身攻擊,可能觸犯公然侮辱或誹謗等罪,屬告訴乃論,可由配偶、直系血親或三等親內旁系血親獨立提出告訴,若涉恐嚇等公訴罪部分,檢方會一併了解,對涉及刑事犯罪部分將主動偵辦。

▼ 楊又穎亮眼,就醫後仍無法從霸凌地獄中走出來。

律師劉育辰表示,在網路上發表、轉述或散布毀損他人名譽的言論,可能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等罪,因為屬於告訴乃論罪,必須由被害人主動提告,爆料者只要可以證明所言屬實就不罰,但如果是「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即使是事實仍犯法。

劉育辰也指出,被害者要告得先有「對象」,以往可以請網路警察查IP,但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後,調閱IP的資格變得非常嚴格,必須以重罪為前提,而公然侮辱、誹謗等根本非重罪,因此除非被害者清楚知道是誰爆料,否則查不出爆料者的身分,就無從「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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