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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出現6千塊看板 張花冠告對手抹黑文宣違法選罷法

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爭取連任的嘉義縣長張花冠,針對對手陣營於縣內18個鄉鎮市大小街口巷弄擺放大小看板文宣,直接以「黑心張花冠」等字樣的不實內容及影射手法誤導選民,造成縣府團隊及她本人名譽受損,18日下午委由陳澤嘉、蔡易餘兩位律師向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另一候選人翁重鈞與嘉義縣黨部主委黃耀仁「加重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依選罷法規定,選舉文宣看板僅能懸掛至競選活動結束當天(11月28日),張花冠為避免被告等人屆時將這些抹黑看板撤除,而使關鍵證據(看板)遭湮滅、偽造、變造、隱匿或礙難使用之虞等情事,18日同時依刑事訴訟法第219條之1第1項,請求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扣押」前述看板,以保全犯罪證據。

張花冠認為,本屆縣長選舉,看不到對手陣營聚焦在施政遠景討論,更沒有理性政策辯論,反而不斷以「攻訐抹黑、不實影射、加重誹謗」等惡劣方式,利用設置街頭巷尾的大、小看板文宣,散佈文字於眾,意圖使人不當選,且強烈侵害她及施政團隊的名譽權,抹煞多年施政辛勞成果,更視縣民眾智識與權益如無物,以為利用抹黑烏賊戰的方式,即可遂達其醜化對手,欺瞞選民之目的。

張花冠的律師陳澤嘉出示佐證照片說,對手陣營自11月15日起,花費大筆廣告費用(估計花費至少360餘萬元以上),於嘉義縣18個鄉鎮市之大小街口巷弄,設置擺放大小看板文宣6000餘塊看板(估計),其上載有「收錢沒代誌 連任賺大錢 」、「黑心張花冠 毒害全臺灣」、「包庇農地菇寮59座毒油槽」等字樣,以不實內容及影射手法,誤導選民的思維,所指內容全屬杜撰不實,侵害他人名譽權至鉅。

張花冠不甘對手陣營不負責任的惡意抹黑,更於該等看板上僅落有「國民黨嘉義縣黨部」等字樣,意圖切割法律責任,撇清關係,將看板設置決策者推諉至國民黨嘉義縣黨部及主委,行徑令人無法苟同,具狀向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加重誹謗罪」、「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等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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