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3萬7的喪葬費 暴怒男在女友靈前殺她妹

我們想讓你知道…忍一時……就不用坐牢了

▲男子因為不滿女友的妹妹在頭七法會上不斷向他催討3萬7千元的喪葬費,竟一氣之下在女友的靈前持刀將對方刺成重傷。(圖/非本案當事人/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的林姓女友在2012年間因病過世,他帶著兩人的兒女到頭七法會上香時,卻被林女的妹妹當眾不斷追討3萬7千元的喪葬費,結果他疑似因為連續多日照顧女友而身心俱疲,一時憤怒難忍,竟在靈堂前持刀追殺女友的妹妹,被高等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林姓女友同居多年,雖然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兩人育有1子1女;2012年間女方因病去世,陳男與對方的妹妹為了壽險理賠金、車貸等問題已經發生過爭執,頭七當天他帶著一對兒女到靈堂前要上香致意時,沒想到又被女友的妹妹當眾不斷催討代墊的3萬7千元喪葬費。

法院調查,陳男當下向林女解釋相關費用都是子女在處理,但林女仍一再催討,兩人因此在靈堂外發生口角,而陳男疑似因為連日來照顧女友導致身心俱疲,一時氣憤難耐,竟跑到車上拿出水果刀,邊喊「給你死!」邊朝林女追殺,結果刺中對方背部,導致氣血胸、肋骨粉碎性骨折等重傷,幸好經過送醫急救撿回一命。

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只是想給女友的妹妹一個教訓,沒有想置她於死地的打算,但法官認為,他在犯案時不但一再大喊「給你死!」,還是朝林女的心臟方向揮刀,因為被害人及時轉身才躲過死劫;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陳男5年2個月,上訴至二審後因為雙方達成和解,改判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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